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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1〕25号 | 发布日期:2021-07-30 |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灾害。为做好全县山洪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8)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9)《临县防汛应急预案》;
(10)《黄河临县段防汛应急预案》;
(11)《临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
(12)《2017-2021年临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13)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 666-2014);
(14)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1.科学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安全第一原则。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御机制;
3.首长负责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临县实际情况,预案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1.5预案编制及审批修订
本次预案由临县水利局组织编制,由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审查,临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和公布,并由临县防指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各乡(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报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形成预案体系。
预案应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宜不少于三年修订一次,并按报批程序报批。
2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黄河自北向南从临县县境西部边界通过并接受临县诸河汇入,境内河道总长度93.4km,因此临县境内河流均属黄河水系。
临县水系的发育有两个特点,一是以湫水河为主河道水系呈羽毛状,向北北西,北东东向放射;二是以紫金山为中心向东、南、西呈扇状发育。
临县境内的河流均属夏雨型河流,雨天河水猛涨,雨后水量迅速减退,7~9月份河流水量占全年总流量的50~70%;枯水季节流量甚小,主要依靠小泉小水的汇入,河道才有清水。
2.1.2区域内的气象特性地形地貌、地质构造
临县气候属暖温带季风区中的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雪。在全年降水中,季节差异很大,春季占14.4%,夏季占58.2%,秋季占24.7%,冬季占2.7%,7、8、9三个月总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为雨量集中期。地域分布上从东北向西北、西南递减。年最少降水量为330.1mm,年最多降水量为829.8mm,平均为482.9mm,多年平均气温9.3℃,年最高气温39.5℃,年最低气温-24.8℃,年平均风速2.3m/s,极大风速达32.6m/s,年蒸发量为2195.6mm。年最小相对湿度0%,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2%,初霜期一般在10月上旬,终霜期一般在翌年的3月下旬,无霜期平均是197天,初雪期为10月下旬,终雪期为4月上旬,冻土期在10月至来年4月,最大冻土深度为111cm。平均日照时间2735.4h。
临县是吕梁山地向黄河峡谷的延续,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全县共有大小山头9400余个,沟道3.3万余条,地貌比例大致是“五山四沟一分平”。境内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北部大度山海拔最高为1822.7m,南部碛口镇湫水河入黄河口最低,海拔673.6m。东部汉高山、白家圪台山属黑茶山余脉,海拔高度在1740m以上,最高处柏榆庙海拔1923m。西部黄河沿岸较低,海拔高约700~800m。按照地貌成因形态类型,临县境内地貌形态可划分为剥蚀构造地形、侵蚀堆积地形与堆积地形三种类型。
2.2山洪灾害成因及特点
临县地处山西省暴雨西区,受气候、地形条件影响,多形成局部地形雨,表现特点是时间短、强度大,极易诱发山洪灾害。从临县的地形地质因素分析,地势山高坡陡,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暴雨降落后,迅速汇聚成强大的地表径流顺沟而出,可能形成较大的山洪,对沟谷两岸居民带来威胁。据有关资料记载,从明嘉靖十五年(1536)开始到2012年的475年中,全县发生特大洪涝灾害15次,大洪灾22次。
基于临县的地理气象等条件,县境内山洪灾害具有如下特点:
1.突发性强,预报、预测、预防难度大
由于暴雨强度大,加上特定的地质、地貌等下垫面条件,区域内山洪来势凶猛。山丘区坡陡谷深、高程起伏大,河流比降大,产流快,汇流迅速,洪水涨势猛,极易产生山洪灾害。从降雨到山洪形成时间较短,较难预防。
2.洪水来势猛、成灾快,破坏性强、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山洪流程短、流速快、冲击力强、破坏性大,对工矿企业、道路及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严重。
3.山洪灾害发生的季节性强、频率高、具有周期性特点
山洪发生的时间按年际周期情况看,一般年内多发生在夏季,主要发生在每年的7月中旬至8月中旬,特殊年份也有发生在非汛期。
4.灾害区域性特征明显、易发性强
区域内工、农等各行业主要分布于河道干流、较为平坦的谷地。由于长期以来人们防洪意识淡薄,在山洪沟口修建住宅或项目开发等,逐渐在这些区域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和生产基地。因此,每当洪水袭来,都给基础设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在地域分布上呈现出很强的区域性特点。
5.山洪灾害分布范围广泛、次数多
临县的季风气候决定了降雨在年内分配很不均匀,而且地域面积大,地形复杂、人员居住分散,山洪灾害分布的范围较广、次数较多。
2.3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2.3.1工程措施现状
1.水库
临县全县现建有阳坡、太平、曹家岭、刘王沟和薛家圪台5座水库,均建在湫水河流域。其中阳坡水库为中型水库,其它4座均为小型水库。水库主要参数见附件表2-3。
2.堤防工程
临县共有堤防工程总数252条,堤防长度166.243km,分布于黄河、湫水河、湫水河支流等县域河道上,其中湫水河最多,有135条,总长度为117.268公里,占总堤防长度的70%。这252条堤防工程保护黄河、湫水河、湫水河支流等河道沿岸居民、工厂、学校、耕地等,起着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淤地坝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县境内开展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修建规模不等的淤地坝多座,其中骨干淤地坝76座、中型淤地坝64座。淤地坝建设对于低标准洪水的防御起到较大作用,但对于高标准特别是超标准洪水的防御,则可能因溃坝产生更大的灾害。近年来,相关单位陆续落实了管护人员,落实了责任体系,对一部分淤地坝进行了除险加固,编制了相关预案,总体管理水平在逐年提升,但仍需要加大投资力度对淤地坝进行岁修养护及除险加固。
2.3.2工程措施存在的问题
水库和淤地坝以及河道堤防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同时部分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植被、加大了土壤雨水截留量等,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对防御山洪灾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提高了山洪易发区的抗灾能力。但由于基础条件差,山洪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仍然比较滞后。
一是山地、洪沟的治理程度低。多年来,人们仅关注干流、主要支流及主要河道的防洪工程建设,而忽视了众多山地、洪沟的治理。临县地广人多,居民点分散,多位于沟谷两岸,除湫水河干流外,小沟道缺乏有效的工程手段,多处于无设防状态。现有的堤防数量较临县无堤防河岸线长度来说还有很大差距,需继续加大投资建设。
二是已建工程防洪标准低。临县位于黄土高原,地表切割破碎,水土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多年来修建的大量的淤地坝在低标准洪水时可以起到滞洪作用,但当较大洪水发生时,淤地坝易发生溃坝甚至产生连锁溃坝效应,对下游村镇防洪形成较大威胁。
3组织指挥体系
3.1组织指挥机构及人员职责
根据上级要求和山洪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的规定,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山洪灾害防御的指挥机构,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指挥由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水利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政府办、应急局、水利局、气象局、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电力公司、县卫健局、县文旅局、移动临县分公司、联通临县分公司、电信临县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根据防汛抗洪的具体情况,县指挥部可抽调相关其他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编制大纲要求,指挥部下设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队5个工作组。具体组成如下:(各组长可由县防指根据现场情况予以调整)。
(一)信息监测组
组长: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应急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预警员等。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雨量、水位工程险情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村监测预警员应及时获取监测、预警信息、按规定发布预警信号。
(二)调度指挥组
组长: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应急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教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负责水利工程的应急调度。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调配。
(三)人员转移组
组长: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人武部、公安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主要职责: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转移至安全地点。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交通局、卫健局、民政局、电力公司、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主要职责: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
(五)应急抢险队
队长: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中队、交通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主要职责:在紧急情况下,有序开展抢险救援。
3.2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
县委宣传部: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做好宣传动员及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县人武部:组织、指挥、调遣抢险队伍,进行紧急抢险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有关单位联络工作、综合协调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为指挥部领导提供参谋和服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防洪工程和防洪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和应急抢险,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负责水雨情监测、水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方面的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及防汛抗旱应急项目计划的安排与资金筹措。
县教科局:负责学校的抢险救灾、在校师生的安全转移及危险校舍、设施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重要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工作。按照县防指的要求足额储备防汛抢险物料,并按指令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抢险撤离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配合抢险队伍对专控区人员强制撤离。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民政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指导灾害发生地所在镇的灾害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经费的筹措、调拨与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点、山体滑坡、泥石流的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市政设施抢修维护和排涝抢险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交通设施保障、负责抢险应急交通运输工具、机械的组织调度和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抢险救灾宣传报道。
县卫健局:负责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预报预警天气信息。组织天气会商。
县电力公司: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抢险维护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景区、文化场所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期间的通讯保障及抢修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监测预警
4.1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预警响应分为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对县域防治区内灾害场次的调查,分析山洪灾害发生的频率,大约在10-20年一遇之间。采用2010年编制《山西省水文计算手册》,绘制的不同时段(10min、1h、6h、24h、3d)的暴雨均值等值线图和变差系数(Cv)等值线图,计算不同时段各频率的设计降雨量,取与山洪灾害发生频率相同的降雨量设计值即为临界雨量初值,临县区域临界雨量计算成果见附件表4-1。
雨量预警指标根据区域临界雨量确定,当小流域不同时段面雨量达到区域临界雨量的80%,应启动准备转移应急响应;当小流域不同时段面雨量达到区域临界雨量,应启动立即转移应急响应。
本预案根据各小流域临界雨量形成雨量预警指标。全县各流域分布着由黄委、气象、水文、水利等各部门建设的自动雨量监测站点,以及部分简易雨量监测站点。县、乡(镇)、村三级要及时关注降雨量值,并将降雨量值与所在的流域或临近流域的预警指标进行关联和对照,根据关联对照结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临县小流域雨量预警指标见附件表4-2。
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水位预警指标分为水库水位预警指标、河道水位预警指标及淤地坝或坝系工程水位预警指标。
水库水位预警指标:当水库库区上游持续降雨,水位持续上涨时,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等手段向外部发布汛情公告或紧急通知,准备转移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当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库区上游仍有强降雨,或出现重大险情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发布紧急通知,组织下游群众立即转移。
河道水位预警指标:河道水位预警指标确定的原则为根据临县划定危险区内重要城镇、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将下游有重要城镇、工矿企事业单位且人口相对密集的控制断面作为水位预报节点,以该节点居民建筑物等最低点高程结合历史成灾水位作为初始水位预警指标基准值。由于大部分山洪灾害危险区小流域内缺乏实测历史水位资料,山区河流水位监测站与下游危险区之间水位相关关系不明,水位预警指标具体数值目前难以确定。将来系统建设后,实时预警指令需依据河道水位预警指标确定的基本原则,根据雨、水、灾情资料的积累、河道断面变化情况、水位预警站与危险区距离、水位预警站具体位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不断修订,以适应特定区域预警需求。当前,水位预警主要依靠属地预警员根据实时水位与该村历史成灾水位的比较进行监测预警。
淤地坝水位预警指标:当淤地坝流域上游持续降雨,坝内水位持续上涨时或流域上游有强降雨,或出现一般险情、较大险情、重大险情时,管护员等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根据淤地坝防汛预案,启动相应的淤地坝防汛应急响应,适时组织下游群众立即转移。
4.2实时监测
4.2.1监测内容
临县山洪灾害的内容主要类型是暴雨洪水灾害,因此,气象、水利、市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密监测辖区内降雨量、河流水位高程和来洪流量及有人居住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动态。乡、村监测人员利用简易雨量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4.2.2监测系统的设立
目前临县境内黄委已建设水位站2处,吕梁市水文局已建设自动站点31处,气象局已经建设区域自动站24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共建设自动监测站27处,简易雨量站158处,简易水位站4处。附表为截止预案编制时临县范围的水文站、气象站及山洪站。
4.2.3监测要求
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监测人员按照预案,根据监测内容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必须做到监测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在汛期,如遇降雨天气,监测人员必须每4小时监测1次降雨量和河流水位或流量;若降雨达到中雨或大雨时每2时必须监测1次降雨量;在紧急情况下,如降雨达到大到暴雨,每1时必须监测1次.监测到的数据要及时上报和及时预警。
4.3通信
根据临县山洪灾害的特点,可用于预警信息传输的通信方式为电视、互联网、电话、传真、即时通信软件、超短波、短信、预警广播、报警器、锣鼓号、烟火、人力等,为了预警信息传递快速、全面、广泛、及时,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采用以上多种手段组合的方式进行预警。
4.4预警发布
4.4.1预警发布时机
(1)当接到较强以上降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强降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淤地坝可预见会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5)当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预警信息时,应对应发布预警信息。
4.4.2、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公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附件4-2)
(2)如遇紧急情况(山洪滑坡、河道漫水、水库淤地坝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附件4-3)。
各乡镇、村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和报警信号,对预警信号覆盖不到的区域农户,采取人工传递的方式,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紧急程度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以及所对应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
5转移响应
5.1转移安置
达到准备转移响应指标时,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须迅速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的转移准备工作;达到立即转移响应指标时,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迅速行动,立即转移居住在沿河两岸低洼地段或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的人员。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抢险队伍要迅速奔赴现场,按照“就近、快速、安全”的原则,立即将老弱病残人员安置到安全地带,青壮年可集中或分散安置在安全地带。各乡镇将受山洪灾害威胁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发布到户、责任落实到户。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安全的高地、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汛前应检查辖区内薄弱环节,制订防御措施,切合实际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应逐年修订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乡村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2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村级行政责任人、预警员汛期必须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健全雨情、水情、汛情、值班记录,带班领导必须到岗,值班人员认真做好防汛上传下达的各项指令,杜绝防汛值班电话转移手机。遇到险情,带班领导迅速决策,果断指挥,奔赴灾情第一线,采取有力措施,将灾情降低到最低程度。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做好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工作。
1.人员组织:各乡(镇)防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抗洪抢险队伍,负责辖区内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县级抢险队的增援。
2.资金准备:县、乡(镇)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抗洪抢险物资准备及灾民的生活安置。或请求上级给予救济补助资金。
3.物资准备:县、乡(镇)均设物资储备库,常储备有汽油、柴油、编织袋、锄头、铁铲、帐篷、衣被、照明器具等抢险物资,联系好代储单位及负责人。乡镇储备的抢险灾物资由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拨,县储备的抢险灾物资由县指挥部调拨。
4.车辆调配:发生山洪灾害时,乡(镇)政府及乡(镇)直属单位的车辆全部由指挥部调用,便于救护和接送受灾群众。抢险指挥部可根据情况紧急程度征用和调配其它车辆。
6.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应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的地方住,要保证因灾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治疗。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5.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7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
汛前,县、乡(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每一个居民宣传到位。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7.3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汛前,乡(镇)指挥部组织召开由乡(镇)领导、机关包村干部、行政村(居)行政一把手、重点部位负责人、预警员等人参加的防汛动员大会,具体部署防汛工作。
7.3.1县、乡、村、组、户五级包联体系
县领导包乡(镇):汛前,明确一名县领导包联所联系乡(镇)的防汛工作。当出现险情时,包乡(镇)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乡(镇)领导包村(居):汛前,每个村(居)落实一名乡(镇)领导和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该村(居)的防汛工作。
村(居)干部包片组:每个村(居)班子干部都要按片组包联,负责该片组的防汛避险工作;
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包户:老、幼、病、残、呆傻、孤寡等特殊群体,每人每户都落实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转移工作。
7.3.2山洪灾害防御“九个一”要求
山洪灾害易发区每村落实一名预警员、配备一个简易雨量监测报警站、配备一套简易报警设备、编制一个村级应急避撤预案、确定一处避灾安置点、制作一个宣传告示栏、每户发放一张明白卡、至少搞一次培训,至少搞一回演练。
汛前,每个村(居)、每一户由谁负责,转移到哪儿,怎么走,什么信号、由谁发布都要一一明确,落实到人。遇到紧急情况,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乡(镇)、村(居)应按照实际需求设有永久、半永久、临时性避雨栅(场所),有条件的配备移动帐篷;乡(镇)、村(居)及居户要签订接洽协议,要求在遇有大到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时,接待避险群众。
各村要充分利用现有山洪、应急或村委自筹建设的无线预警广播宣传、播报预警信息、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及紧急避险信号。村委应及时为预警员或村干部办理预警广播SIM卡,确保无线预警广播运行可靠。预警员或村干部换届时,应及时做好SIM卡移交工作。
7.4纪律保障
7.4.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确保防治责任、防御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抢险措施“五落实”。凡因准备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4.2各乡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汛期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7.4.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接受指挥调度。凡因无人值班、领导干部手机不通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4.4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果断决策,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凡对防汛指令推诿扯皮、讲条件、顶着不办、落实不到位的,因工作不力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水利局关于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水利局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30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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