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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1〕50号 发布日期2021-11-09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号)精神,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完善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广大教师待遇,日益增强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效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建立健全“两个机制”(即: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收入的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教科、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临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障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三、实施范围和计算口径

(一)比较对象

义务教育教师比较对象为本县公务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在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

(三)计算口径

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义务教育教师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指学校所在地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

(五)教师奖励性补贴

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的情况。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

对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实行月工资收入统计制度,由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与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工资部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部门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月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月均收入情况推算年均收入情况,如发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低于公务员年均收入,立即向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年收入。

(二)建立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为加强新时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依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以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建立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机制

县财政局要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支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提高和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重大意义。

(二)实事求是,把握标准。统计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待遇情况要明确比较口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数据结果必须真实,严禁虚报、瞒报。

(三)协调沟通、及时会商。县人社局、财政局、教科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财政部门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要方向,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组织、人社、教育部门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奖励性补贴的分配管理,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附件∶临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树山    临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高云林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 健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雒丽霞     副县长

成 员∶李谈平    县财政局局长

        陈国民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张振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志华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国民兼任,副主任由张志华担任。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1.县教科局。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对比组织、人社部门提供的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数据,提出本年度义务教育教师综合考评奖励发放意见,报政府审批,组织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教师综合考评奖励。

2.县财政局。要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并将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教师综合考评奖励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3.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并向教科局提供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图解链接:【图解】临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的解读

文字解读链接:【文字解读】临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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