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及目标任务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是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的长效机制、联动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
对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实行月工资收入统计制度。由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与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工资部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部门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月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月均收入情况推算年均收入情况,如发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低于公务员年均收入,立即向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年收入。
(二)建立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为加强新时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依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以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建立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机制
县财政局要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支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
三、主要措施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教科、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临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障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的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建立健全全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
政策咨询:临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458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