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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县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农组发〔2025〕1号
2025年05月13日 17:25:00 来源: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临县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

2025年5月13日


临县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111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119号)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金使用方向

聚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投入保障。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优先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支持开展必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二、衔接资金主要投向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突出重点,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雨露计划补助项目1个1800万元,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17个930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3个310万元,

4.金融扶贫项目1个1915.23万元,

5.就业帮扶项目3个7622.88万元,

6.产业帮扶项目2个1906万元。

(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产业振兴涉及7方面87个项目15728.06万元,其中:红枣产业项目7个1210万元,食用菌产业项目9个6250万元,畜牧产业项目18个1595万元,农业产业机械化项目1个100万元,其他产业项目18个1540.22万元,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3个5007.84万元,产业技术培训项目1个25万元。

2.生态振兴项目11个1221.17万元。

3.乡村建设项目21个1504.95万元。

(三)项目管理费332.71万元。

三、项目的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四、资金的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 填写《临县衔接资金审批表》,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审批后,下达预算指标,由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

五、工作要求

请按照《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 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要结合当地巩固衔接规划,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晋财农〔2023〕76号)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地方融资平台、乡镇(街道)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附件: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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