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木瓜坪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临木发〔2023〕38号
2023年08月14日 08:55:00 来源:临县木瓜坪乡人民政府


木瓜坪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暂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度国考、省考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精神,切实抓好干部驻村帮扶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各级任务,压实各级责任,扎实推动全市各级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提升帮扶成效,结合《山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晋组通字〔2023〕13号)、《吕梁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吕组通字〔2023〕33号)、《临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临干帮扶〔2023〕19号)文件精神,制定木瓜坪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乡驻村工作队

二、考核原则

考核管理坚持“五个相结合”原则,即:坚持“谁派出谁管理”与“谁签字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派出单位跟踪管理与县乡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上级研判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的原则。“五个相结合”原则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切实提升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三、考核内容和办法

主要考核日常管理、驻村工作落实和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由乡组织牵头,乡村振兴站、驻乡大队长、驻乡工作队组织实施,采取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相结合各占比50%的方式进行。月考核按照省市量化指标考核要求,每月对所有驻村干部考核排队;半年考核主要采取工作述职、查阅台账、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月考核情况形成综合等次评价。

四、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管理工作根据考核对象类别,按百分制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指标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占比分别为25%、55%、10%、10%。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在70—90(不含)分,可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60—70(不含)分,考核等次评定为“基本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考核等次评定为“不合格”。

在国考、省考整改验收中因驻村工作被通报,影响全乡驻村帮扶工作评价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一律评定为“不合格”。在省、市、县暗访工作时因驻村工作被通报的,一律不得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各村党支部书记上报情况、党员群众反映情况,驻乡大队长、驻乡工作队抽查情况与各级明查暗访反馈情况互相印证,乡党委组织进行综合研判,对不符不实的,严肃通报处理。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及个人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对月考或各级暗访督导中发现无故脱岗1次的,不得领取不在岗天数的生活补助,由乡镇党委予以提醒;无故脱岗2次及以上、月考连续2次排名靠后或被上级通报2次及以上,半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由县委组织部约谈,并反馈派出单位召回。半年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除半年内50%的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除半年内全部绩效工资。

六、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各工作队要高度重视考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考核检查。考核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干扰考核工作正常推进,要如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积极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二)分层分类,一体推进。集中考核于年底前或次年初开展,各驻村工作队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自评报告,并准备考核所需的相关印证材料,乡党委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和现场考核情况作出计分排名和综合评价。

(三)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督促指导抓好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木瓜坪乡党委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指标


中共临县木瓜坪乡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