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根据临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范围为我镇行政区划范围内涉及防洪安全的所有河道。
二、排查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三、排查整治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河湖“清四乱”等工作的要求,对以下10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1、是否有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2、是否有阻水片林?主要包括阻碍河道行洪的成片林木、高秆作物等。
3、是否有第三方修建的交叉建筑物压缩河道行洪断面?主要包括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妨碍行洪的设施。
4、是否有人类活动侵占原河道,缩窄了河道?主要包括修建围堤、生产堤等侵占河道,防洪堤、护岸工程建设束窄原河道,河道内开垦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
5、是否河道里修建公园等活动场所抬高河道地面高程?主要包括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活动场所时,抬高河道原地面高程的情况。
6、是否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
7、是否没有统一治理河道,只治上游不治下游?
8、是否因为行政区划交界,河道出现都不管的“卡口”?
9、是否建立了河长制?
10、是否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列入了河长制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两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2022年2月20日前)
2022年2月20日前,各村和相关单位根据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出动人次、排查河流数量、排查河道公里数等)以及10类问题自查清单,每处问题需附2张现场照片。对照自查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村级河长和问题整改责任人,审核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三个清单”)和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并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表报镇河长办。
(二)集中整治(2022年6月30日前)
根据“三个清单”,集中开展清理整治。镇河长办、镇水利站及时组织对完成清理整治的问题进行验收。2022年5月12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2022年6月12日前,基本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对于因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等原因确实难以按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村委要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报镇河长办,镇河长办、镇水利站依据台账跟踪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于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组织问题整改,镇河长办、镇水利站负责跟踪督促。各村委要在2022年2月20日前,就问题排查及整改措施向镇级河长报告。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村委要聚焦河流管理范围,全面细致开展全覆盖排查,分区域、类型、严重程度等建立问题动态台账,实施分类管理、分别施策。发现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处理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提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瞒报漏报。
(三)强化督导检查。村委要将河道行洪安全列入河长制工作目标,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镇河长办将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年终责任制考核范围。镇水利站加强对村委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提供技术支撑,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河长办适时组织对重点河段开展抽查检查,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四)强化信息报送。自2022年3月起,各村委要在每月20日前更新“三个清单”进展情况,并及时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镇河长办。
联系人:苗田雨 电话:13994819047
附件:1._____村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临县刘家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