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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临县实施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2021年10月29日 15:42:19 来源: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临县实施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

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灾情影响,落实"六稳”“六保” 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县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实施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就业帮扶行动,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二、目标任务

紧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目标,聚 焦受灾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户”,着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 认真开展免费培训、持证上岗、就业增收,落实落细就业帮扶措施,确保全县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中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就业台账。摸排掌握全县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 中18-60周岁未就业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 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等信息,由乡镇建立逐村逐户“一户一册、 一人一档”的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2、实施分类培训。按照《临县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临办发〔2021〕17号) 要求,组织开展送培训下乡、送技能上门、送岗位入户“三送服务”活动,特别是各乡镇要组织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劳动力参加线下线上、田间地头、弹性课时等灵活多样方式的免费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

3. 给予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各乡镇动员引导受灾脱贫户和

“三类户”劳动力自主县外务工,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 助。交通补助实行实名制登记。由就业劳动力本人书面申请、提 供相关车票、收入证明等资料,行政村(社区)初审上报、各乡 镇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补助资金。

4. 开展“点对点”就业服务。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一次性安置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劳动力20人以上就业的, 实行“点对点”包车运输,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在集中就业20 人以上的企业或用人单位设立就业服务驿站,进行跟踪协调及保 障服务。

5. 开发救助公益岗位。对确实无业可扶、无法离乡的受灾脱 贫户和“三类户”,通过光优收益等开发救助帮扶公益岗位进行 托底安置,发放岗位(工资)补贴。

6. 动员社会力量帮扶。加强与太原临县商会等县外商会、协 会、用工组织等社会团体的对接联系,鼓励社团组织紧密联系县 内外用人单位,多形式助力临县劳务输出。鼓励临县民营企业家 和能人大户带头开发扶贫岗位,吸纳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劳 动力就业,履行好社会帮扶责任。对安置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 稳定就业的给予就业补助及培训补贴。

落实就业帮扶责任。全县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帮扶 责任人,对未就业的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落实就业帮扶措施, 确保实现就业。要如实填写就业帮扶登记表,按村(社区)统计 核实,按乡镇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临县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就业帮扶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各乡镇和县乡村振兴、财政、发改、住建、教育、交通、工信、应急、农业、水利、林业、文旅、工商联、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2、加强资金保障。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筹集培训就业帮扶资金。符合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的争取专项资金解决。县财政对专项资金范围外的其他培训就业帮扶资金缺口予以保障。加大对各类培训兢业帮扶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培训就业资金安全,取得实效。

3、加强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就业帮扶工作,对各乡镇、各 部门、各用人单位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并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奖惩兑现。

本工作方案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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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解读:关于印发《临县实施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局   442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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