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关于《临县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稿
2019年12月27日 16:15:00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
一、拟文依据
《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时间安排
县域生态考核数据收集上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三、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按照考核需要提供的数据和证明材料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并将数据表格和证明材料经单位一把手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公室(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办公室)。
四、重点考核内容
(一)指标变化情况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四)环境监测内容
1.污染源监测
2.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3.地表水水质监测
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