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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2021年11月01日 15:42:00 来源:临县林业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林业调查工作。 

3.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6.编制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则,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7.负责全县林业改革工作。 

8.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9.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0.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推广、宣传、教育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林业股、森防股、护林股、森林派出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紫金山林场。全局现有在职职工75人,其中行政人数为12人、事业人数为6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73,638,371.12元、支出总计383,451,543.09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02,994,031.94元,增长148.9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退耕还林面积的工程款及农户粮款补助、新增2020年黄河流域生态恢复和山体生态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总计增加38,987,158.56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退耕还林面积的工程款及农户粮款补助、新增2020年黄河流域生态恢复和山体生态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673,638,371.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017,523.89元,占比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比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比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比0.00%;其他收入620,847.23元,占比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83,451,543.09元,其中:基本支出9,377,910.85元,占比2.45%;项目支出374,073,632.24元,占比97.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比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比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比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3,017,523.89元、支出总计299,359,985.06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66,753,835.99 元,增长226.2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4,668,495.44元,增长5.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359,985.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07%。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68,495.44元,增长5.15%。其中,人员经费181,822,604.93元,占比60.74%,日常公用经费117,537,380.13元,占比39.2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359,985.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272.76元,占0.43%;卫生健康(类)支出368,495.52元,占0.12%;节能环保(类)支出181,426,712.60元,占60.60%;农林水(类)支出115,308,456.50元,占38.52%;住房保障(类)支出435,517.00元,占0.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210.00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524,320.68元,占0.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260,257.00元,支出决算382,406,98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9.55%。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316,328.68元,支出决算1,288,272.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68,495.52元,支出决算368,495.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决算181,426,712.60元,为年中调整预算,用于造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议标费、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费用、退耕还林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抚育补助和退耕还林工程款及管理费支出比2019年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2894884.89元,同比增加14.44%,增加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工程及管理费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决算43,000,000.00元,为年中调整预算,同比2019年增加100%,主要是因为2020年新增黄河流域生态恢复和山体生态建设项目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7,139,915.80元,支出决算115,308,45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4.98%,用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和扶贫比2019年支出减少10181514.89元,同比减少8.11%,主要是因为2020年林业站技术推广费、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35,517.00元,支出决算435,5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决算8,210.00元,为年中调整预算比2019年支出201790.00元,同比减少96.09%,主要是因为用于部门安全生产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决算524,320.68元,为年中调整预算,比2019年增加295524.16元,同比增加129.16%。主要用于世行贷款债务还本资金及债务利息支出2020年我部门债务大幅度增加。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决算40,047,000.00元年中调整预算,比2019年增加100%,为2020年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付造林工程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03,399.44元,其中:人员经费8,080,462.28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39,582.28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880.00元;公用经费922,937.16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22,937.1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000.00元,支出决算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用车购置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0.0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937.16元,比2019年增加251,906.73 元,增长37.54%。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1,507.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56,151.16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87.5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5,356.67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2.4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发生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3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16万元,未开展绩效自评。 

我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临县林业局2020年决算表



临县林业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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