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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
2021年01月25日 10:50:00 来源:

根据县联席办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优先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处理,现制定我局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一、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局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招标方案核准。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等。

  二、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局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的: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物资采购招标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处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等。

  三、不服我局的人事处理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公务员对我局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

  (二)法定途径

  复核、申诉。

  (三)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四、检举我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一)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我局工作人员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滥用职权违规审批、核准和备案;违反规定摊派或收取财物等。

  (二)法定途径

  行政监察举报。

  (三)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五、检举我局机关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一)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党员干部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提拔干部;索取或收受贿赂;生活作风问题;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等。

  (二)法定途径

  纪律检查举报。

  (三)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六、反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

  (一)具体投诉请求

  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一)具体投诉请求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

  (二)法定途径

  通过司法程序或向政法机关反映。

  (三)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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