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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临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临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linxian.gov.cn ),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临县监察局信息资料查阅室;时间:每周星期工作日;联系电话:0358--4421986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布,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4421986
通讯地址:临县南关街政府大院内,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LXJJW2009@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申请公开页面办理)。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临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临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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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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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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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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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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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
息的内
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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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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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o 纸面
o 电子邮件 |
获取信息的方式
o 邮寄
o 快递
o 电子邮件
o 传真
o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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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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