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闭
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5〕7号 发布日期2025-04-10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通知(试行)

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验的函》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参照其他市县的现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第一批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通知如下:

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项目类型

未涉及增加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包括街巷整治庭院改善道路提质改造及地质灾害治理绿化提质改扩建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小区内部综合整合整治屋顶整治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工程农贸市场环卫设施雨污分流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改造环境治理污水治理等改造提升项目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历史文化保护区除外

在广场公园及防护绿地内安装公众健身器材改建体育运动场地如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建设非经营性并用于休憩的亭厕所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小品大门门卫房内部道路小桥)、公益广告设施等。

用于安装衔接市政管网设施的接入接出管地下构筑物以及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附属设施。

在已建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改建或更新修复市政管线工程。

河堤岸维修加固美化等工程河道水源地蓝线范围内水环境整治工程清淤疏浚建设市政管线涉及农业生产及灌溉的水利设施。

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不涉及改变建筑结构的建筑工程但拆除重建除外。

乡村不涉及新增用地的道路硬化污水治理绿化亮化环境整治等项目。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用地范围内的基坑开挖。

具体要求

建设单位在建设中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物权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本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相关风貌保护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应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建设承担相应的法律和安全责任。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城市防洪安全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市政管理文物保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补偿赔偿等法律责任。

本豁免清单所涉及项目由主管部门作出符合本豁免清单的承诺并报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本豁免清单内容由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市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本豁免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0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