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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04-18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临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关于大力推进党组织主导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通知》(吕组通字〔2024〕7号)及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的思路,培育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加快资源整合,逐步完善支持政策,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引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聚焦玉米、谷子、杂粮、薯类等粮食作物,经济林(红枣、核桃)等主导产业,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三、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任务。2024年我县安排农业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承担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至12月。项目主要针对我县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生产的耕整、播种、防治、管护、收获、秸秆离田(秸秆打捆)等环节和经济林(红枣、核桃)耕整、修剪、防治、收获等环节进行托管服务。

(二)项目实施补助标准。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30元;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得高于10万元。重点优先支持整村易地移民搬迁村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对撂荒地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三)项目补助对象。主要是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四)项目服务组织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业务范围相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账务规范等。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

5.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五)优选服务组织。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原则上由乡镇公开规范择优推荐1—3家服务组织,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定,在网络、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和举报电话。公示合格后,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等,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组织项目实施。

四、实施流程

(一)签订服务合同。托管服务试点确定后,由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报县、乡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并经农户等服务对象签字确认。

(三)监督项目实施。各乡(镇)要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的服务组织要及时做出调整。

(四)检查验收。在作业结束后,服务组织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村委对服务组织的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并对各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营主体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乡、村两级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将验收结果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后,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服务组织进行抽查验收,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按不低于5%进行入户抽查),电话回访,绩效评价综合进行,核对作业面积,群众服务满意程度。

(五)拨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六)项目总结。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收集整理托管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七)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估。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各乡(镇)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依据项目验收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实施区域确定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模式

(一)推进党组织主导农业生产托管。创新党组织主导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托管服务模式。探索“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托管模式,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服务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二是服务组织带动发展模式。探索“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的托管模式,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集体把本村农户的农业生产统一托管回来,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代农户与服务组织统一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实施托管。村级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探索适合自己特色的更好的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引导服务主体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耕种防收、产后贮藏加工销售,构建完整完备全产业链服务。拓宽党组织主导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范围,从粮食等农作物向红枣、核桃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在更高水平上释放党组织主导农业生产托管效应。

(二)打造托管重点乡镇、重点村。根据实际确定一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党组织主导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2个行政村开展。

(三)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不同服务主体发挥优势和功能。培育壮大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发挥其统一经营和居间服务功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支持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服务组织,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优势,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设备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临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

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和项目实施、考核验收、奖补资金发放等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各成员单位配合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乡(镇)长为组长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领导组,要选择当地具有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具体实施项目,并组织村委协助服务组织做好托管合同的签订、托管面积审核验收、作业实施过程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乡两级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安排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试点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四)强化资金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验收不合格的试点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

(五)强化宣传引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根据试点项目实施需要,会同乡(镇)、村及相关部门做好试点项目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试点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附件:1.临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

      2.临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临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0358-442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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