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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3〕26号 发布日期2023-12-27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公布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进行修订,形成《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同时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认领形成《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许可清单修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市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施;将省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省应急厅主管,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省公安厅主管,市级公安机关(含部分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二、调整实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全省统一清单编制要求,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现有6个单位15项行政许可事项需新划转至审批局;3个单位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需由审批局退回原业务主管单位。

三、《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

省级审改牵头部门结合国务院审改牵头部门在国家行政许可事项系统中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对我省行政许可事项,逐项规范实施要素和扩展要素,并编制全省统一的《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由于本实施规范详尽具体、内容较多,涉及4532个文档,各单位可通过登录政务外网“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下载执行,(http://59.195.195.84:20001/noticedetails?id=3dcb5caa710006fc2602378cebdd0236)。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标准化实施规范实行动态管理。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省级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更新标准化实施规范的申请,省级审改牵头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整,我县相应作出调整修改,确保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的合法性、时效性。

附件: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汇总表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审批运行监管   0358-445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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