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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2〕40号 发布日期2022-08-11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临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9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大幅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刻汲取我县“7.7”、“7.20”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按照政府、市政府对临县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事故的督办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临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党政引领、多元共治为主线,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导向,以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为驱动,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遏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严防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坚决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精准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六方面突出问题,(包括:全面起底对我县辖区国省道、城市道路、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近3年来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事故成因,找准症结,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对打场晒粮、马路市场、占道婚丧嫁娶等从事非交通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对重点车辆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严查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全方位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管控、综合治理”新格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最大限度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力争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分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9日前)

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制订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8月10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22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整治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整改,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

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对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县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对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对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全县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排查治理,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1.开展车辆、驾驶人及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全面排查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所属企业、车主和驾驶人及时整改。同时以大客车、校车以及重型货车、挂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梳理隐患突出车辆、驾驶人和所属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重点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止重点驾驶人“带病”开车,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开展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完善全县重点运输企业基础信息电子台账,确定事故多发以及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多发的高风险企业清单建立风险研判、画像推送、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及时督促高风险企业对照画像报告彻底整改问题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重点高风险运输企业,通过上门走访、约谈通报、宣传警示教育等方式,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整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问题、动态监控制度是否到位,做到见负责人、见安全管理人、见动态监管人“三见面”。对检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集中函告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核查整改。(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2.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县所有道路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交通监控等设施,一时难以整改的道路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设置临时警示牌、加强巡逻、公告提示等方式,加强安全防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向相关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挂牌督,努力实现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隐患整治“清零”目标。(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公路段、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路面管控,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全县国省道、省际交通执法检查站,以二级勤务模式安排警力,严格值班备勤巡逻制度,对公路客运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进行逢车必查,落实货车“七必查”、客车“五确保”工作规定。根据辖区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因地制宜,精准安排勤务,加大对事故多发、高发、易堵点、危险路段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度和密度,突出下午16时至次日8时,特别是午夜、凌晨等事故多发、人车流高峰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建立高频筛选、轨迹分析、卡口比对三步走研判机制,从通行线路、时段、高频通行车辆等方面研判通行规律,以研判结果引领勤务部署,运用“同步开启违法预警、同步锁定目标车辆同步开展扁平指挥”的“三同步”查控模式,提高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预警、拦截、打击效率。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三)强化事故分析,实施精准施策

对近三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分析研判,精准研判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精准发力,靶向整治;对确定的事故多发重点路段采取一路一重点,对亡人事故采取一案一策,全面实现整改落实到位、路面管控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力争实现亡人事故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全面抓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具体问题。乡村两级干部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基础台账,深入开展村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辖区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各乡镇要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人员、劝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在节假日、赶集、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严禁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占用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等行为实施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迅速掀起除隐患、防事故专项整治宣传警示攻势。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在乡镇广场、公路穿村过镇路段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应用“农村大喇叭”、村组微信群等宣传渠道,集中开展常见多发突出违法行为宣传和预警提示播报;针对重点车辆驾驶人、“一老一少”和集体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安全警示提示,加大酒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制作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讲原因、讲后果、讲责任、讲防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在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农村学校(教学点)至少各设置(维护)1个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在进出村口至少设置1处警示提示标牌,在村镇主要街道等醒目位置至少刷写1条“三轮载人不安全,出了事故要赔偿”、“乘坐三轮不保险,万一翻车要伤亡”等交通安全警示标语。(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督导问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

要发挥深度调查作用,对不履职的单位、企业、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和倒逼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整治行动期间,要对2人(含)以上及影响较大的事故,要提级办理,深度调查;重点针对涉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两客一危”车辆非法改装、货车“大吨小标”等亡人的典型事故,深入开展调查取证,严肃追究发生交通事故的涉事用工企业、农场主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56条硬措施、市安委办印发的安全生产78条硬措施,聚焦重点任务,紧盯突出问题,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导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全力推动此项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要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宗旨,认真部署落实本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实行谁整改、谁负责、谁签字、谁落实的整改原则,对工作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强化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督导组组组长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国珍兼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要督查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反馈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完成。

(四)强化信息上报。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8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报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周五12时前将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12月底前报送本部门工作总结。

附件临县除隐患防事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临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姚树山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郭泽鹏    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薛志飞    县政府办主任

          李金龙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李卫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恩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国珍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谈平  县财政局局长

          冯清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闫福平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卫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 原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局长

          张向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李烽峰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陈国民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苗焰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桂平  县司法局局长

          刘新民  县气象局局长

          刘建军  县公路段段长

          郝有旺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 瑞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卢 佳  县人武部副部长

          刘生锋  县宣传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薛利国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保平  吕梁市银保监分局临县监管组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国珍兼任,统筹负责全县除隐患防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筹调度工作。


*非政策性文件不作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交警大队安全股   442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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