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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2〕28号 发布日期2022-05-27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临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按照实施“五五战略”部署,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村庄规划的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临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前期基础资料调研收集,初审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征求村民代表意见以及成果公示、报批工作。

三、规划原则

(一)保护优先,节约集约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建设用地边界的范围和要求,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村庄建设用地的集约化程度。

(二)村域一体,全面管控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要以村域为整体空间,结合村庄特色,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合理安排用地,实现全域管控。

(三)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坚持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保障村民对村庄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专家、村委、规划师、社会机构等力量,构建村庄发展体制机制。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尊重村庄现状街巷空间,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结合村庄特点,合理进行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布局,并与山水环境要素相融合,深挖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将文化要素充分融合到村庄规划建设中,突出乡村特色风貌,实现村庄地域文化传承。

(五)分期推进,保障实施

村庄规划要合理有序地制定分期发展计划,依据村庄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的确定近期建设项目,做到近远期协调,保障规划实施。

四、编制要求

村庄规划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乡村产业培育发展、村容村貌改善、村民生存环境提升的发展目标,科学布局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通过对现有村庄各类功能分区布局的合理优化和调整,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村庄规划切忌一味照搬照抄,规划内容要以现有村庄发展现状为基础,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采取多种措施,“一村一策”,稳步推进,规划成果要防止乡村“千村一面”。

(一)村庄现状分析

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道工序”,各乡(镇)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为临县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规划保障,立足村庄的现状条件、对村庄发展现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深入分析研究村庄问题及历史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上位规划解读

解读上位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落实上位规划分解下达本村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有关指导管控要求,将上位规划中设计本村庄的用地布局、项目安排、控制边界落地。

(三)统筹生态保护修复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用途管制要求。尽可能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四)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解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要求,明确一般农业空间的保护和用途管制要求,结合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产业布局和居民点聚落特征,统筹安排农、林、牧等农业发展空间,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的合理空间。

(五)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村庄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粪污治理,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有序提升村容村貌。结合村庄实际,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六)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七)统筹农村住房布局

在村域规划中落实村庄建设边界,明确村庄居民点布局、村庄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提出建设用地管控要求,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八)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

(九)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的措施。

(十)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

按照村庄规划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土地整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应明确项目名称、位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投资和建设时序等内容,并以图文对照形式表达。

五、规划期限

2022年全面启动全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全面管理。到2022年底全县完成20个省、市两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村庄规划编制范围为全县472个行政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规划近期至2025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六、实施步骤

(一)分类布局。结合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和县域村庄布局,进一步完善全县村庄分类,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城区周边所在地村庄,根据区位条件,将具备向城区转型条件的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于把握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472个行政村进行了村庄分类(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为67个,城郊融合类村庄为63个,特色保护类村庄为30个,搬迁撤并类村庄为30个,整治提升类村庄为282个),以村庄现状调查为依据,结合县域村庄分类指导意见,将村庄规划划分为综合性村庄规划和整治类村庄规划,形成临县县域村庄分类布局方案初稿报县政府审定。

(二)规划的编制。对有重点发展需要或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作为村庄规划编制的重点村、示范村、先行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对已编制的原美丽宜居村庄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村庄建设规模和边界的管控要求进行评估,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继续组织实施,不再另行编制,并将规划编制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经评估需补充完善的,按照《山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的编制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后另行报批。结合工作实际和村庄发展建设实际需要,制定计划,全力推进,全面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建立统一的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库。

(三)规划审批

1.方案论证。村庄规划首先要确认规划方案,向村两委、村民代表进行方案汇报,可以分布或合并会议论证确认,并依据修改意见进行送审阶段成果编制。

2.规划论证。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进行技术论证。

3.村级审议。村两委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论证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在村内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视为无异议。公示中相关利益方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听证。

4.规划报批。公示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5.规划公告。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村庄内公共场所进行公告。

6.规划备案。规划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

(四)规划管理。规范村庄规划管理,严格用途管制。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村庄建设等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村庄规划监督、评估和检查,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

(五)规划修改。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因上位规划发出变更调整的,按变更调整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因行政区划调整、民生项目、重大建设工程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程序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后的村庄规划要依法依规重新公布。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庄规划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对乡村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空间部署及时序安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法定依据。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深刻领会村庄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对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进度、强化指导、明晰政策、保障经费,要建立健全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规划联动管理机制,特别是各乡(镇)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三)落实工作职责。在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做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专家评审、负责审查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整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前期基础资料调查,初审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征求村民代表以及、公示、成果报批工作及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财政局、发改局等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村庄规划合力,项目统筹、资金保障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下乡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鼓励规划师下乡蹲点,了解乡村具体实情,编制好用、实用、管用的规划,激励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每月向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县政府将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制定考核标准,对乡(镇)、村严格考核,落实奖惩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村民自治监督机制,实施村民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研判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第一时间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

(六)其他相关要求。村庄规划批准后,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可依据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仅作为本次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推进机制,由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临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树山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高云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薛志飞   县政府办主任

            陈建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冯清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谈平   县财政局局长

            李有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高翠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恩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绍文   县水利局局长

            刘新民   县林业局局长

            张向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郭 原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局长

            薛增平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国民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李烽峰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薛银贵   县民政局局长          

            刘卫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崔建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军兼任。办公室负责处理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等工作。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临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44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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