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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1〕52号 | 发布日期:2021-11-11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扶持商贸入库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扶持商贸入库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扶持商贸入库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扶持商贸入库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奖励办法(试行)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57号)和《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外贸外资提质增量行动计划的通知》(吕商务〔202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扶持引导我县商贸、外贸出口企业提质增效,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对首次经统计部门批准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或个体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对每年稳定增长20%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或个体户,每户每年给予2万元奖励;
三、对新增的外贸出口额破零企业,首次破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对外贸出口额每年稳定增长10%以上的外贸主体,每户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
五、对每年外贸出口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外贸主体,每户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县统计局和县财政局配合做好企业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八、本办法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临县扶持商贸入库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股 442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