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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2021-06-21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成果,抢抓生猪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的发展机遇,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高效益、集群化、跨越式发展,根据吕梁市政府安排,县委、县政府决定把生猪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大力发展生猪产业,配套完善产业链,把我县建设成全省生猪出栏大县。为了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地、建设、运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暨经济会议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为抓手,通过强龙头、建基地、树品牌,打造临县红枣生猪品牌,实现生猪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的发展,到2023年末全县稳定实现能繁母猪存栏5万头,生猪出栏100万头的目标。

三、产业布局及发展模式

(一)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现有土地资源优势,统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因素,引导生猪产业上山进沟入园,在城庄、大禹、三交、雷家碛打造4个10万头的生猪养殖园区,以临泉片、三交片为重点打造生猪产业发展带,进一步延伸完善饲料生产、屠宰分割、有机肥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全产业发展链条。

(二)发展模式

1、招商引资模式。通过出台激励奖补政策,公开向社会招商引资,吸引省内外大型养殖企业来我县发展生猪养殖,由大型养殖企业全资在我县新建能繁母猪场、生猪育肥场,并负责运营。借助大型养殖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的营销,促进我县生猪产业提档升级。

2、自主发展模式。鼓励能人大户新建、现有生猪养殖企业通过改扩建,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开展自主经营,支持企业开展自繁自养,进一步降低养殖成本,减少疫病传播。

3、农户代养模式。农户自己建厂为大型养殖企业代养生猪,大型养殖企业帮助农户设计建厂图纸,为农户提供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授托给养殖户饲养、管理,生猪养成后交付公司。公司承担市场风险,确保代养农户保底收益。

四、实施步骤

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建成年出栏10万头的生猪养殖园区3个,年出栏2000头的生猪养殖场120个,新增生猪出栏产能54万头,使全县的生猪出栏产能达到80万头;建成存栏2000头的能繁母猪养殖小区15个,新增能繁母猪产能3万头;完成1600人次的培训(包括企业培训)。

第二阶段(2022年):建成年出栏10万头的生猪养殖园区1个,年出栏2000头的生猪养殖场80个,新增生猪出栏产能26万头,使全县生猪产能达到100万头。完成1600人次的培训(包括企业培训)。

第三阶段(2023年):到2023年末,全县能繁母猪存栏达到5万头,出栏生猪稳定保持100万头规模。生猪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养殖水平进一步提升,做大做强红枣生猪品牌,使生猪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柱性产业。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四大工程

1、标准化养殖工程。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标准化生产要求,通过招商引资和合资建场等模式,支持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在我县新建存栏能繁母猪,总存栏规模为2万头,建设年出栏1万头的标准化养殖场30个,年出栏总规模达到30万头;鼓励能人大户通过新建、改扩建建成总存栏规模为1万头的能繁母猪养殖场小区(单体规模不少于50头),年出栏总规模为43万头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单体年出栏不少于1000头),到2022年底,全县生猪规模养殖企业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

2、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工程。按照“推动畜禽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的要求,在生猪养殖集中区和屠宰产业基础较好的区域布局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推进生猪就近就地屠宰,实现“调猪”向“调肉”转变。到2022年底,全县力争建成一期生猪屠宰加工能力为15万头的生猪屠宰线一条,到2023年建成总屠宰规模为30万头的生猪屠宰场。支持屠宰企业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升仓储、冷链运输能力,延伸完善屠宰加工产业链条,拓展市场销售空间。着力构建科学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销售运输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3、畜禽粪污处理工程。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统筹做好生猪生产与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新建或改(扩)建的生猪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要远离黄河、湫水河等主要河流(500米以上),并同步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就地就近消纳还田利用。到2022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到2023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同时,通过引进外资在我县新建年处理能力为2000吨的无害化处理场一座,进一步降低病死畜禽的疫病传染风险。

4、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程。引导全县生猪养殖企业抱团发展,挂靠大型养殖企业的优势资源制定统一的生产标准,强强联手打造临县红枣生猪区域公用品牌。

(二)完善四大体系

1、良种繁育体系。依托省内大型养殖企业,临县飞龙养殖有限公司、山西万鑫农牧有限公司、临县丰泽农牧有限公司、山西为猪育种有限公司等本土大型生猪养殖企业构建“原种场+扩繁场+育肥场”层次分明的繁育体系,加大品种引进与选育,提高母猪生产性能。2021年新增3万头能繁母猪产能,2022年全县能繁母猪产能达到5万头,年供应仔猪达到100万头以上,实现良种繁育与生猪育肥总体平衡的目标。

2、饲料供给体系。新建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的饲料生产企业二座,使全县饲料产能达到40万吨的规模,同时结合我县红枣资源优势,引导、鼓励饲料企业开展红枣替代部分能量饲料的研发,形成红枣猪肉的特色品牌,对年消化红枣达较大数量的饲料企业,按比例给予一定奖补,促进残次红枣采收。

3、生猪防疫体系。结合“三支队伍改革”,乡镇政府按五有要求(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设施设备),以乡(镇)组建生猪防疫机构,通过聘请大专院校专家、养殖企业技术人员和原有乡镇兽医站人员成立技术服务团队。生猪防疫机构由所在乡镇直接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级畜牧部门指导。原则上年出栏5-10万头的乡镇配备技术服务人员5人,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乡镇配备技术服务人员10人。积极探索生猪防疫社会化服务,提升我县生猪防疫综合能力,确保养殖安全。

4、科技支撑体系。积极与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等科研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选调一批生猪养殖企业的技术人员到山西省畜牧学校进修,进一步提升养殖技术水平,同时要挖掘一批土专家编写适合我县养殖条件的实用技术手册,更好的指导全县生猪养殖,2021年培训业务技术人员1600人,2022年培训业务技术人员1600人。

六、扶持政策

(一)保障生猪养殖用地

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2号)文件精神,坚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原则,科学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利用养殖用地空间。

(二)加大资金奖补力度

1、通过“招商引资模式”来我县发展生猪养殖,规模达存栏3万头能繁母猪和年出栏50万头育肥生猪的企业政府配套3000万元,用于“四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存栏2万头能繁母猪和年出栏30万头育肥生猪的企业政府配套2000万元,用于“四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存栏1万头能繁母猪和年出栏15万头育肥生猪的企业政府配套1000万元,用于“四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生猪养殖所占土地每年每亩租赁费不超过1000元,超出部分由县政府补贴解决;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由政府补贴解决。

2、通过“自主发展模式”、“农户代养模式”新增能繁母猪且单体规模在50头(含)以上的,每存栏1头能繁母猪奖补0.2万元;通过新建、改扩建且单体年出栏达到1000头(含)以上的,每出栏一头生猪奖补100元(自繁自养模式的二项政策均可享受)。

3、粪污处理设施补贴:继续执行临政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总建筑体积达到60立方米以上,每新建1立方米堆粪场或储尿池补助150元。对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政府配套200万元,用于“四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

4、屠宰场建设补贴:对新建年屠宰量为15万头屠宰场的企业,政府配套300万元,用于“四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

5、饲料场建设补贴:对新建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的饲料加工企业,政府配套300万元,用于“四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

6、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工程立项规划、工程报建、工程建设、环评事项等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县级部分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予以免收。

(三)落实生猪养殖保险

加大生猪养殖保险扶持力度,落实好现有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能繁母猪每头保费90元、保额1500元,育肥猪每头保费40元、保额800元)。积极探索开展生猪“养殖+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养殖户能保尽保、应保全保,实现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增强防范抵御风险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生猪产业化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项目的落地、投产运营必将对我县乡村振兴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项目的责任主体,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亲自抓,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达效。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个项目对全县开展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服务到位,齐心协力促成项目早日投产运营。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设绿色通道,全力服务好项目的建设。

畜牧部门作为生猪产业化发展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部门,要强化对各乡镇的督促指导,协调各部门搞好项目的对接;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勘验报告,出具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及其他用地手续的办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项目的环境评估,出具环评报告;

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水文资料,确定用水方案,确保项目用水;

交通部门负责规划并配套实施道路的改线;

电力部门负责用电设施的配套建设;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项目注册、立项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批;

林业部门负责非林业用地手续的办理,将园区周边山体按生态绿化标准予以规划并实施;

工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通讯部门确保通信网络畅通;

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人行临县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粪污还田的规划;

发改部门负责将该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

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人保寿险和中煤等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能繁母猪和生猪的投保工作,进一步降低生猪养殖的风险;

各乡镇要与生猪产业化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接,保证项目高效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促,完善机制

县政府将生猪产业发展任务纳入各乡镇年度责任制考核范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连续三次通报排在末尾的乡镇要进行约谈,年终对推动力度大、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影响全县进度的要进行问责。

附件:1、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领导小组

      2、临县2021年生猪集群化发展任务分解表

      3、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相关补偿标准

附件1:

      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姚树山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白旭平   县委副书记

                 贺向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陈侯平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 鹏  县委办副主任

                 薛志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谈平  县财政局局长

                 高翠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建军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郭 原   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局长

                 陈绍文    县水利局局长

                 张恩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民   县统计局局长

                 薛增平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新明    县林业局局长

                 闫福平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苗焰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清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有喜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红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丽军   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问栋明   中国人民银行临县支行行长

                 薛雪峰    中国农业银行临县支行行长

                 刘绳平   地电公司临县分公司经理

                 李保平   市银保监分局临县监管组负责人

                 任 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县支行行长

                 陈小军   人保财险临县支公司经理

                 刘建军   太平洋保险临县支公司经理

                 张文文    中国联通临县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陈侯平(兼)。负责全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的统筹协调、督导调度、沟通服务等工作。

一、职能职责

一是对全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工作进行统筹推进,研究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重大事宜,制定落实产业扶持政策,解决产业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生猪产业推进进展情况,部署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根据《临县生猪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台账,将任务具体落实到乡(镇)、场(户),确定年度项目清单,紧盯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每项任务有人主抓、有人落实。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推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紧盯目标,定期调度。从2021年6月起,每月对年度任务及各阶段目标进行调度、督导,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推进措施,并对阶段性工作进行通报。


附件2:

                  临县2021年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任务分解表

乡镇

种猪场

生猪育肥场

存栏规模(万头)

年出栏规模(万头)

  白  文

0.7

1.6

  城  庄

0.9

2.6

  木瓜坪

0.2

2

  临  泉

0.05

2

  安  业

0.05

1

  玉  坪

0.05

3

  大  禹

0.05

3

  三  交

0.1

1

  湍水头

0.1

2

  车  赶

0.03

2

  招  贤

0.01

1

  林家坪

0.03

1.2

  碛  口

0.01

1

  丛罗峪

0.03

1

  曲  峪

0.03

0.4

  克  虎

0.01

2

  八  堡

0.01

1.2

  兔  坂

0.03

1

  雷家碛

0.2

9.2

  青凉寺

0.03

3

  刘家会

0.03

0.2

  安家庄

0.3

9.2

  石白头

0.05

4

合计

3

54.6


附件3:

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土地租赁标准

地块性质

东部13乡镇(每亩每年)

西部10乡镇(每亩每年)

备注

坪地(包括沟坝地、旱坪地、梯田地)

    1500元

   1000元

2021年青苗补偿费按每亩500元计(不包括在租赁费中)。

坡地

    1200元

   800元

荒地

    900元  

   600元



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地上树木补偿标准

   类别

   经济林

   木材林

备注

10公分≥胸径

    100元



 10公分胸径20公分

    200元



20公分胸径

    300元



15公分≥胸径


    50元


 15公分胸径30公分


    100元


30公分胸径


    150元



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地上坟墓搬迁补偿标准

类别

        土坟墓

     砖石坟墓

备注

  单坟墓

  合葬墓

  带碑

 单坟墓

 合葬墓

 带碑

补偿标准(元/座)

   2000

   3000

   3500

   3500

   4500

 5000

按时搬迁的每座奖补2000元。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临县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办公室         44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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