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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0〕26号 发布日期2020-06-04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依据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市致力打造黄河旅游板块的决策部署,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吕政办发〔2020〕1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深度挖掘资源,高端策划开发,以游兴村、以游富民,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充分挖掘乡土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合理开发利用乡村旅游资源。坚持“保护性开发”原则,加强乡村古建筑、民宅、文物、古树等保护,注重乡村建设与乡村原始风貌及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二)示范引领,推动规范运作。加强示范创建,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商品、民俗娱乐项目,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鼓励景区、旅游企业与乡村旅游景区沟通合作;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旅游企业,开展股份合作;筹建乡村旅游协会组织,引导规范化运作。通过打造,形成布局合理、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奔小康的农村新气象。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体系,集聚乡村新业态

1.发展重点,壮大规模。确定一批旅游发展重点村,引导发展多样化的乡村景区,打造乡村旅游客栈和黄河人家。今年,全县要争取创建吕梁市乡村旅游示范村3个;黄河人家4户;乡村旅游客栈4户。同时,积极开展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和山西省黄河人家的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文旅局)

2.开发资源,打造特色。依托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古民宅、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发展以麒麟山庄、锦绣生态园为重点的综合休闲体验游;以双塔、南圪垛为重点的红色游;推出三交镇东王家沟村酒厂为主的现代游;以前青塘村为重点的农耕民俗体验游,以大渡山、紫金山、汉高山、丛罗峪真武山、正觉寺和义居寺为主的宗教游;以薛家圪台、陈家垣、中兴社、阳坡和太平(水库)为主的生态游等,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化。(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文旅局)

3.丰富业态,文旅融合。推行旅游与农业、养老养生、体育、实景剧、非遗文化项目等的融合,打造田园综合体和旅游休闲度假区;支持文物保护区域适度发展研学、体验旅游、休闲农业;鼓励乡村与专业演艺团队合作,支持体育赛事、非遗展演、摄影写生等活动进乡村。(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

4.强化营销,创建品牌。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强化对红枣、小杂粮、蜂蜜等农产品的包装及营销策划,形成品牌效应。 (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红枣产业局)

5.科学谋划,扩展模式。对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编制旅游规划,重点扶持;通过景区辐射、乡镇带动、旅游企业吸纳和农村资源入股、易地移民村庄改造等方式,推进村镇变景区、农舍变民宿、农民变导游;积极争取各项资金、政策、人才培训、产品推介等进农村。(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示范引领,创建品牌增效益

1.打造乡村旅游品牌。鼓励、指导有条件的乡村和农户争创省级、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和黄河人家,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2.举办乡村旅游节。支持各村策划举办民俗文化节、红枣旅游文化节、农民丰收节、重阳节等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改善环境,配套服务上档次

1.完善交通配套设施。全县乡村旅游景区(点)设置统一的导览图、旅游标志等标识标牌。(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文旅局)

2.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完善配套乡村旅游聚集区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通信宽带、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深入开展“三改一整”工程,改善游客接待、停车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

3.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对乡村旅游景区(点)的食品生产、餐饮服务、消防安全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市场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

4.加快乡村旅游智慧建设。设立微信公众号,推动知名线上旅行商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建设乡村旅游电商平台,推进旅游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立:县工信局)

(四)加强宣传,扩大产品知名度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平台,加大乡村旅游产品宣传营销力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新闻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

(五)教育培训,建设队伍强素质

与高校、专家沟通合作,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领头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引导专业人才、大学生、青年创业人员等投身农村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县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统筹协调。

(二)整合资金投入。各乡镇要确定发展重点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统筹整合使用各类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三)强化政策扶持。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在土地、税费、资金、行政审批等要素环节上扶持乡村旅游发展。

(四)凝聚发展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发展乡村旅游的强大合力。文化旅游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乡村旅游规划设计、宣传推广、人才培训、标准制定、旅游统计等有关基础性工作,要结合文化下乡、非遗传承等工作,促进文化与乡村旅游的融合,积极推广乡村旅游典型经验;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农业部门要将乡村旅游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整体布局,指导发展休闲农业,美化优化农村环境;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乡村旅游用地的指导和保障,确保乡村旅游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部门要将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开发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将乡村旅游交通建设项目列入相关建设规划,打通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的瓶颈;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景区(点)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卫健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地的卫生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治网和加大旅游卫生宣传教育等;教育部门要支持各乡村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公共设施、工矿企业,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人社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培训体系,加强从业技能培训;扶贫部门要加大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林业、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着力改善乡村旅游景区(点)的生态环境、水电供给、通信等条件;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调改善乡村旅游治安、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积极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附件:临县促进乡村旅游任务分解表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附件

临县促进乡村旅游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1

统筹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促进和市场营销等工作,制订促进乡村旅游实施意见,建立乡村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文旅局

2020年5月底出台具体措施

2

统一乡村旅游服务标准

发改局、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3

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

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持续实施

4

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乡村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

卫健局、文旅局

持续实施

5

合理利用名村古村,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村,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住建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6

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人社局、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7

鼓励艺术院团与乡村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

文旅局

持续实施

8

大力发展乡村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改局、财政局、宣传部、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9

举办传统节庆、乡村旅游会展和推介活动,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

各乡镇、工信局、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10

支持各乡村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公共设施、工矿企业,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

教科局、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11

整治规范乡村旅游市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特色民宿

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等

2020年10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12

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工信局、科技中心、住建局、文旅局等

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3

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旅游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持续实施

14

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

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等

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5

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

文旅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等

持续实施

16

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

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公安局、工信局等

持续实施

17

推动乡村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力度,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

宣传部、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18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自然资源局、文旅局等

持续实施

    政策解读链接:临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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