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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17〕43号 | 发布日期:2017-06-22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17〕43号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企业效能,巩固和扩展全省万名干部入企服务成果,实现服务企业常态化,促进全省经济稳步向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全县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常年受理、分级办理、联动协同、高效服
务的原则,建立工作机构,强化服务支撑,畅通受理渠道,协
调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常态化高效服务。
二、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县服务企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金融、中小企业局等主要经济管理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分级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
三、畅通问题受理渠道
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的作用,服务企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利用现有门户网站建立“服务企业专栏”,和省、市配套建设县统一的服务企业平台,通过网上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宣传惠企政策,常年受理企业问题诉求。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问题诉求,要及时受理;属于市场行业或不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及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
四、高效协调解决问题
(一)分级处理。“服务企业专栏’受理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属于市县层面的,由市县有关部门就地受理、就地解决,不得推诿或简单上交;确需省级层面帮助解决的问题,由市级服务企业办公室统一提交省服务企业办公室帮助解决。
(二)分类办理。对反映到服务企业办公室的问题,由本级服务企业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办、转办至有关部门,督促办理。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负责、谁落实、谁反馈“的原则分类办理。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尽快帮助企业办理;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受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三)综合办理。县经信局牵头,建立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综合性问题。重大问题和公共政策问题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五、强化督查考核
将县直有关部门服务企业工作纳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服务企业办公室对县直有关部门服务企业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同时,通过抽查方式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年底进行考核。对服务企业工作不认真、受理问题不及时、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做好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要注重发挥其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调动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直有关部门对受理的企业问题要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按照“13710”制度要求限时办结销号。各有关部门按季向县服务企业办公室报告本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县服务企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三)增强主动服务。各县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促进发展“的理念,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附件:县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县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发展改革局 县经信局
县科技中心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煤炭局
县地税局 县统计局
县安监局 县中小企业局
县银监办 县人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