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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发〔2021〕7号 发布日期2021-04-15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临政发〔20217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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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实施《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临县城区总体发展规划》,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及对目前全县可利用土地存量及增量用地情况细致梳理基础上,结合全县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以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点,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调控政策规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总量适中、时空布局合理、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供应的数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严格控制总量用地,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2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易地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基础设施项目、重点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3.城乡统筹原则。统筹考虑和规划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布局和土地供给能力,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各类产业用地和民生用地。统筹城乡发展,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逐步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

4.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配置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形成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格局。确保计划期阶段能够足够供应全县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达到供需平衡的总目标,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的稳步运行。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临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772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工矿仓储用地17.7002公顷;

2.住宅用地6.0873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1.5681公顷,经济适用房2.9090廉租房用地1.6102公顷

3.商服用地7.4801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048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优化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落实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区域联动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采用“总量管理、统筹协调”的管理模式。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证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项目的供地;重点支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土地供应,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用地的供应。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盘活力度,加大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土地。

2.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推进“标准地”出让

推进“标准地”改革,是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依据晋政发〔2020〕14号和〔2020〕23号以及吕政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在县政府组织领导下提前谋划,选定区域,确定控制指标和进行区域评价,逐步落实我县工业项目设施“标准地”出让。

(五)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科学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合理的供地规模;坚持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年度住宅用地计划时,同步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严格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

严格审查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及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技改扩能)以及同一宗地由两个以上意向者的,坚持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探索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使土地按规划实现最有效配置、最优化使用,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应,达到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1: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2:临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自然资源局利用股   44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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