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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函〔2026〕34号 发布日期2026-04-03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矿井及续建矿井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矿井及续建矿井项目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的批复


招贤镇人民政府、玉坪乡人民政府、林家坪镇人民政府、碛口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县能源局关于《关于新建矿井及续建矿井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请示》(临能源发〔2026〕3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工煤业、姚家山矿井及中吕碛口煤矿启动项目征地工作。项目征地涉及招贤镇、玉坪乡、林家坪镇、碛口镇,属于临县中南部发展区块,故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可参照《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光明煤矿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指导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2号)文件标准执行。请招贤镇、玉坪乡、林家坪镇、碛口镇加强组织领导,公开公平公正做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临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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