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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函〔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02-09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成立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和应对能力,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的意见》(吕政办函〔2023〕4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作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构。
主 任:高文标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薛利国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副 主 任:李金龙 县政府办副主任、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李卫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暂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心日常工作由常务副主任主持,配置若干名消防协管员协助开展消防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相关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各行业部门和乡(镇)以及消防工作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三)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三、运行模式
(一)每月通报一次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举措;
(三)每三个月组织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全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标准,做好县消防管理中心的建设。
(二)县财政要对照建设任务和标准要求,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三)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要求,做好全县消防安全工作。
临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