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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3〕51号 | 发布日期:2023-10-13 |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标 题:关于“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划转至临县林业局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100号)文件中关于“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未由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划转调整到临县林业局。根据《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吕自然资发〔2023〕69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60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347号)文件精神,因该事项专业性强,涉及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涉密、需依托专业规划等问题,为方便于工作现将该事项审批权限划转至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