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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3〕53号 发布日期2023-11-02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长效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长效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逃生自救以及维护自身消防安全合法权益的能力,做好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大媒体、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全社会宣传力量,不断强化全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意识,大力提升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能力,让“全民消防”的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任务分工

(一)强化宣传考核考评

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落实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班子考评及目标考评内容;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平安临县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物业管理等重点内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支持建立社区宣教站,在每个社区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各社区、旅游景点实现微型消防站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吕梁市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多元立体宣传

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通过电子门楣、应急广播、固定宣传栏、楼宇电视等方式,每日开展常态化公益消防安全宣传;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时间段,充分利用电视滚动字幕、户外广告牌、报刊、广播、短信、农村大喇叭等平台发布公益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公交站台、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阵地等载体,开展公益消防安全宣传。鼓励利用LED大屏幕、出租车顶灯开展公益消防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媒体隐患提示

工作职责:对市场住人、电动车违规停放,消防设施停止运行、消防设施维保形同虚设、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提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消防知识体验

工作职责:定期组织人员到消防站、消防教育科普基地学习体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每月预约开放不少于4次。

责任单位: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消防宣传“五进”机制

一是建立消防宣传“进家庭”机制。开展独居老人“敲门行动”,用“红、黄、绿”三色标识区分风险等级人群,实施精准宣传。其中,对居家养老人群中的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低保老人等红色风险等级人群,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并做好定期回访;对居家养老人群中能生活自理的特困人员、能生活自理的空巢、失独老人等黄色风险等级人群,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并做好登记回访;对集中供养的社会福利机构老人、居家养老人群中的农村留守老人等绿色风险等级人群,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宣传。

二是建立消防宣传“进学校”机制。推动学校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寄宿制学校在宿舍主要出入口设置火灾隐患实物展台,利用LED大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教职工微信群、家长群等平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各学校创建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教室。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应急避险教育、课堂教学以及教职员工培训内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每学年开展至少1次全员参加的应急疏散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校师生到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的教学和实践纳入培训课程。

三是建立消防宣传“进农村”机制。在村委会宣传栏、公告栏、黑板报等固定宣传位置张贴《村民防火公约》、火灾警示案例,利用农村应急广播每日早中晚三个时段至少播放一次消防安全提示,在各村主要路段悬挂不少于2条横幅、绘制不少于2幅墙绘,在村民图书室摆放消防知识法律法规、农村消防安全图册及宣传单页,在村民活动室设置消防学习区、灭火体验区、逃生体验区、消防器材展示区等功能分区。创作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活动,如居家消防知识短剧或科普实验等,每季度在村民大舞台巡演。

四是建立消防宣传“进企业”机制。鼓励引导企业设置宣传栏、公告栏,利用LED大屏、电子显示屏播放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内容。根据季节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在门厅、前台、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告知各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隐患,张贴火灾案例警示海报,设置“消防安全风险告知栏”、设置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摆放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内容的展板;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和使用说明,定期组织员工到消防站、消防教育基地学习体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鼓励在商品外包装、邮政信封、出版物、广告宣传册等的产品标签上印制消防安全提示。在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地打造特色消防安全宣传阵地。

五是建立消防宣传“进社区”机制。在社区、住宅小区固定宣传栏、公告栏张贴《居民防火公约》,在电梯间楼宇广告机和户外电子屏发布有消防主题的公益广告。利用社区应急广播、业主微信群、物业服务群推送消防安全常识。打造社区消防科普站,可设有消防学习区、灭火体验区、逃生体验区、消防器材展示区等功能分区,在单元门厅及住宅小区集中充电区域张贴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提示及火灾案例警示海报,在高层住宅小区管道井张贴管道井消防安全提示及火灾案例警示海报。

(二)建立消防宣传培训机制

一是建立行业培训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全县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由各行业部门主动对接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授课需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需求情况安排人员开展授课培训,各行业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络人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参加培训并进行考核。

二是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各单位要坚持常态化内部培训工作,针对分管领域、所属单位的内部职工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并将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及基础技能培训作为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必学内容及考评考核重点内容。培训情况及员工掌握情况依法纳入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三是建立日常培训机制。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日常暗访督导情况,按照火灾原因、隐患类别分别制作各类场所警示教育片和管理示范片,各行业部门及所属单位要通过单位电子屏、内部培训常态化播放各类警示教育片及管理示范片提升培训效能。

(三)建立消防宣传协同机制

建立涉消信息协作机制,加强对涉消信息的正面引导和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影响。将涉消信息纳入日常巡查、研判范畴,对失实或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及时通告、预警及跟踪处置,切实提升信息应对效率。针对事故救援、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易引发群众关注的工作,及时发布公告,按照分工督促管辖媒体平台进行转发,有效扩大宣传受众面,减少不实报道、不实宣传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制度,督促并组织开展所管行业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明确相应工作责任人,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推动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压实责任,强化贯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履行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志愿活动等提供工作保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三)密切协作,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定期检验宣传教育成效,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与各单位密切协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共同策划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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