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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3〕37号 发布日期2023-08-21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县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精神,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参保状态排查机制,确保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参加医保是群众获得医保待遇、享受医保服务的前提和基础,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对参保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排查。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特殊人群的参保情况开展摸底排查,要特别关注特殊人群的就业情况,建立职工身份参保台账并按月排查,防止参加职工医保的特殊人群因工作原因出现断保现象;要第一时间核实动态调整新纳入的人员是否参保,并建立未参保人员工作台账,及时反馈县医保局,并积极引导群众尽快参保。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业务范畴,进一步督促乡镇在动态调整前、身份鉴定时,及时核实新纳入人群是否参保。县医保局要对推送的动态调整人员参保状态进行系统核实,对已参保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身份标识,确保医保待遇全面落实,对未参保的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和其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完成参保工作,确保我县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二、建立部门联动监测机制,确保特殊人群待遇落实。

各有关部门务必在动态调整后五日内根据《临县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试行)》(临政办发〔2022〕44号)要求,将新增或减少的名单推送至医保局;医保局要及时在医保系统内更新身份标识,确保相关医保待遇真正落实,同时在每月底前要将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反馈清单推送至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协助各部门及时将符合监测、救助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

县民政、财政、医保部门应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统筹做好因病致贫患者救助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救助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要及时根据《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进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并及时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相关信息推送至医保部门,医保部门要在收到民政部门推送的数据后及时落实医疗救助待遇政策,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申请受理、调查初审工作。

三、建立风险排查机制,确保特殊人群应纳尽纳。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慢病、大病患者动态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卫健部门要督促村医充分发挥好“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利用发放和填写待遇明白卡,对所属辖区内大病慢病患者开展初筛工作和医保待遇落实情况的排查,并做好移动支付平台的使用推广工作,进一步强化医保待遇落实工作;要强化医疗机构行业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对慢病鉴定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排查,确保公平公正做好慢病鉴定工作。医保部门要加大对慢病报销等待遇落实重点环节的关注和排查,及时根据政策和实际梳理调整办理流程,优化经办服务;要按时向各乡镇下发群众待遇享受清单,协助乡镇开展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排查工作。各乡镇要动员乡镇及支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医、医保村级协管员等力量,结合入户走访、日常排查等工作方式,聚焦大病、慢病患者的返贫致贫风险,建立好相关台账资料,协助群众了解办理慢病鉴定、医疗救助申请等重点关注的医保待遇问题,做好医保巩固衔接调查工作,不断推动排查核查工作常态长效。

四、建立多级宣传培训机制,确保关键人员全覆盖。

医保部门要以惠民、便民为原则,利用多种平台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整理制作一批政策宣传资料,培养推选一批政策宣讲干部;要针对特殊人群要印制发放《政策明白卡》和《待遇明白卡》,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落地落实。各乡镇要同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大喇叭、宣传栏、微信群等基层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全范围开展政策宣传;要在乡镇、支村两委办公地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关键地点摆放和张贴宣传资料;要做好支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医、医保村级协管员等关键人员的医保政策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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