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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01-09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及时解决医疗保障领域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9号)要求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吕政办函〔2022〕44号)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由县医疗保障局、县纪委监委、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老干部局、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吕梁银保监分局临县监管组组成。

联席会议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变更。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职责:

(一)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二)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三)加强部门合作,推进部门之间联合检查,案件信息和线索及时移送,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

(四)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共享、互认、联合惩戒,努力建设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

(五)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

(六)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拟定会议议题报主任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报告和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的具体问题,安排工作协作配合有关具体事宜;研究分析医保基金欺诈骗保现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出预防和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措施建议;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具体工作联络。

二、部门职责

(一)县医疗保障局:适应医保管理服务特点,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依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协调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发改、公安、司法、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协调基金监管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联动响应,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应用。负责协同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同县医保局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信息纳入临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山西吕梁)网站进行公示,协助推动建立医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三)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犯罪行为,对医疗保障部门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对县医保局移送的涉嫌重大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

(四)县司法局: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涉及医保基金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防止骗保套保。

(五)县财政局:加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按规定落实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及安排预算支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工作,根据职责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管,提供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关违法违规案件与医疗保障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或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涉及有关职责事项的监管,重点依法依规查处医药机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与相关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及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县卫健局及医保局建立医疗机构处方流转与监管机制。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

乡村振兴: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协助做好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民政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民政救助对象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老干部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协助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

(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协助做好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十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相关优抚对象信息,协助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十)国家税务总局临县税务局:负责依法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与医疗保障局对接征缴信息

(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残疾人员信息,协助做好残疾人员医疗保障工作

(十)吕梁银保监分局临县监管组:加强大病保险业务的全流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严格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行业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由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主任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主任或者委托的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形势分析,及时总结,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将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临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非政策性文件不作解读


附件

临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任:雒丽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金龙  县政府办副主任、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李佩睿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冯清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惠建军  县公安局政委

        张桂平  县司法局局长

        李谈平  县财政局局长

        李烽峰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苗焰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有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薛银贵  县民政局局长

        王寄青  县老干部局局长

        张振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志勤  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海生  县税务局局长

        刘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李保平  吕梁银保监分局临县监管组组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李佩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非政策性文件不作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445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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