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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2〕102号 | 发布日期:2022-12-23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成立临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临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山西省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下设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有关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勇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丽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苗焰银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宇飞 县政法委副书记
王红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秉忠 县法院副院长
牛晨荣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惠江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泽峰 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刘浩祥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李志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薛凤梅 县医保局副局长
高卫东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刘拯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志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