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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临政函〔2022〕25号 | 发布日期:2022-03-30 |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 标 题:关于对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进行长期保护的承诺函 | |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
环境进行长期保护的承诺函
山西省气象局:
临县气象局多年来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为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一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条例》和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保证了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和准确性。我县政府同意临县国家气象站申报中国百年气象站(五十年站),并承诺今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做好临县国家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的长期保护工作。
特此致函!
临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