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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2〕18号 | 发布日期:2022-03-28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加快推进2017-2018年度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等营造林工程竣工结算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2017-2018年度林业生态扶贫
PPP项目等营造林工程竣工结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17-2018年度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等营造林工程投资由国家投资和省级配套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家投资由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下拨到乡镇,由乡镇支付;省级配套由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各施工、设计、监理、检查验收等单位。按照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山西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2017-2019年造林工程完工验收和资金兑付的函》(晋林生函〔2022〕3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等营造林工程竣工验收的通知》临政办函〔2020〕139号文件精神,目前工程竣工验收已完成,现就后续竣工结算和资金兑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时间
按照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要求我县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结算的承诺,我县结算时间安排为:2022年3月—2022年4月,进行2017年度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工程结算;2022年5月—2022年6月,进行2018年度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工程结算。
二、结算资料
(一)项目乡镇出具由主要领导签发的申请拨付资金文件;
(二)提交由乡镇分管领导或林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的第三方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三)由项目乡镇提供支付给合作社的全部打款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
(四)项目乡镇出具申请支付资金函。
三、结算程序
由项目乡镇提供上述资料报送到县林业局退耕办初审,初审无误后由县林业局退耕办统一报送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终审。终审通过后,由县林业局退耕办统一起草出具申请支付资金函后进行结算。
四、结算要求
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山西省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管理办法》(晋林规发〔2019〕61号)和项目乡镇、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与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签订的三方合同有关约定,我县只有城庄镇与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结算。因此要求各项目乡镇、县林业局切实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交账意识,尽快与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对接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兑现,项目扶贫成效拓展巩固。对于因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贻误资金兑现时机,被上级部门通报和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的,县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临县林业局退耕办 442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