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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12月24日 21:47:00 来源: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政办发〔2019〕46号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按照财办建〔2019〕58号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以及晋商建〔2019〕74号文件,《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19〕438号)精神、晋财建〔2019〕144号文件、晋商建函〔2019〕42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电商扶贫工作做为县委和政府重要工作来抓。2016年以来,我县先后成立了以县长担任组长的“临县电子商务及电商扶贫领导工作组”和以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的“临县电商扶贫创业园工作领导组”。县直主要政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两个领导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全面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和发展。

二、项目规划

根据中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6年以来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取得的一些经验和成就,2019年示范项目重点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升级版,突出电商扶贫成效。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和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扶持特色产业,打造供应链和延长电商价值链;要充分发挥好农村电商服务乡村振兴标杆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新路径、发展新业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市场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重点主抓以下几个方面:

(一)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二)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1.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2.云仓建设及运营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建设改造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三、发展目标

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取长补短,注重接地气,能落地,可持续,重点建设供应连体系、云仓、电子商务数据中心,产品品控、优质网货开发和优质网货品牌培育。提高产品的销量,突出扶贫成效。

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体系;打造出具有强力竞争性的优质临县网货;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强化县域农村电商整体发展水平,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塑造吕梁山上的电商明珠和全国农村电商的县域样板模式。

四、示范项目具体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投资规模

(一)实施内容

1.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主要实施内容。提供品牌策划和设计、设计包装、文案写作、人力资源、美工、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电商企业孵化服务。向电商扶贫创业园创业团队提供孵化服务,并组织开展电商交流活动和创业大赛;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和组织相关活动;县域优质网货O2O体验店建设及运营;挖掘、收集、整理本县域典型电子商务和电商扶贫案例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其它项目所需要的业务。

实施要求。为全县有需求的电子商务企业、网货开发企业及产品生产企业,为临县电商扶贫创业园及其他有需求的电商创业基地、电商服务站点提供相关服务。具备交流和培训、公共服务大厅场地。服务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在项目服务期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孵化服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孵化交流活动。政府有需求时协助政府制定孵化方案。提供网络直播工作室,网络直播室设备配备要达到一定的专业性,网络信号稳定,并组织组织一定次数的网络直播活动。升级改造一个县域优质网货线下体验店。产品要涉及农产品、手工艺等网货产品。体验店要突出地方特色,内部装饰要突出实用性,要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和运营团队。挖掘、收集、整理本县域典型电子商务和电商扶贫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资金安排。用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5%,计划使用中央专项项目资金200万元。

2.农村流通基础升级建设

农村流通基础建设是电子商务进农村重点业务,计划使用中央专项项目资金1150万元。

1)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改造及运营

主要实施内容。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鲜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建设;优质网货开发实验基地建设和运营;优质网货研发;优质网货标准化建设;组织举办优质网货线上线下推广活动;推动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农产品上行和生活用品下行,加强电商服务站点服务功能,提高交易量。打造县域公共品牌和优质网货品牌,并对网货品牌进行日常管理和推广宣传;对接和整合电商平台和销售渠道资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产品的上下行流通;产品溯源体系升级建设和运营;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县域电子商务应用数据和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其他所需要的业务。

建设改造要求。具有一定的场所,能够及时高效的提供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鲜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车间有专职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组织具有农产品、手工艺产品、电子产品、农业用具、生活用品等产品研究或开发能力的个体或企业(行业组织)进行产品的实验性开发。整合已具备开发能力的个体、企业(行业组织)升级改造原有车间,形成网货联合开发实验基地。

组织具备网货设计理念的企业(行业组织)、或专家针对网货开发提出一定的理念、调研报告、以及产品设计方案。

联合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企业对临县红枣、香菇等适合网销的产品制定行业标准。优质网货标准化建设,建设的产品不少于2个。

对接并组织开展临县网货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在当地、市、省级城市每年至少要各举办一场推广活动。组织举办或参加大型产销对接与便民消费活动。

打造至少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优质农产品种植基地,基地具备一定的储藏场所和打包设施,通过互联网模式或渠道进行销售。

溯源体系的建设,能够应用到的核心技术包括二维码防伪技术、云端追溯信息储存平台等。产品溯源身份标识应用具体到最小包装销售单元,实现从生产端到零售终端的全程信息追溯使得产品数量、流向等信息具备精确数据。

一物一码:采用赋码技术为每个产品生成唯一性的二维码,实现产品的“一物一码”,为溯源信息的上下游传递、标签防伪、动态激活等功能奠定基础。

  满足农产品流通标准的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量身定制产品溯源,并为其按需分配溯源码标识,提升其产品消费者认可度以及复购率,从而提升临县品牌市场占有率以及知名度。

通过建立应用示范种植基地,在基地分别安装有线或无线环境采集传感器,采集基地环境相关参数

通过连线安装在应用示范基地现场的高清远红外摄像机及基地环境地面温湿度信息监测系统对接,实时查看基地生产环境,远程监控基地生产状况,为政府有效监管和企业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电子商务数据中心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汇报大厅,重点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企业产品、人力资源情况进行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初步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所在地的农业生产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站点交易情况进行有效的数据收集和统计,形成一定的数据库。并向外展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资源及人力资源,为农产品的销售和人力资源的输送创造基础条件。电子商务数据中心应有专业的运营团队进行运营。县域电子商务公共应用数据和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要稳定,并具备一定的功能。

补助标准。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含农业生产合作社、物流企业)为本地农产品上行建设改造的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对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小微型涉农初加工企业购置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补助。对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开展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补助。对注册的区域公共品牌和优质网货品牌给予适当补助。对举办或参加大型产销对接与便民消费活动给予适当补助。对委托第三方机构采集、制作农村产品影像、图文等用于农村产品上行的数据化宣传推介资料(数据包)给予适当补助。对数据中心建设改造和硬件设施的购买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补助;对购买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系统给予适当补助。

2)云仓建设及运营

主要实施内容。云仓基础设施建设;云仓云监控建设及应用 ;云仓优质网货系统搭建及应用;云仓仓管系统及配套建设;云仓物流配送;联网系统搭建;云仓区域节点运营中心建设等其他相关业务

建设改造要求。云仓要具备强大的仓网体系、智能的配网体系,实现企业供应链的系统集成及数据交换。具有一定的场地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注重消费体验,为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让客户体验更舒适。针对临县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在区域节点建立适当数量的云创运营中心。针对农产品建立配套的冷链体系,为产品品质的把控和快速运输提供有效的保障。

补助标准。对与示范县签约的物流企业为发展电子商务而建设改造的智能仓储中心购置的设备设施,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云仓承办企业当年新购置的国产品牌货物接送专用车辆在取得登记证、行驶证等落籍手续后,每辆车补助不超过车辆购置总额的50%(补助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含车辆落籍等其它费用)。享受购置补助的车辆应承诺服务5年以上。购买智能化系统给予适当补助。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建设及运营

主要实施内容。进一步整合现有物流快递配送资源,优化县、乡、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发展智慧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建设改造要求。域物流体系建成后,应具备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系统,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电商服务站点中心、电商企业、快递企业等资源。针对项目要有完整的物流配送体系方案,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拥有一定的车辆。县域内的配送时效实现48小时到达(遇天气、车辆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并逐步实现统仓统配、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

补助标准。我县签约的物流企业为发展电子商务而建设改造的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购置的设备设施,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物流企业当年新购置的国产品牌物流配送专用车辆在取得登记证、行驶证等落籍手续后,每辆车补助不超过车辆购置总额的50%(补助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含车辆落籍等其它费用)。享受购置补助的车辆应承诺为农村电商物流配送5年以上。购买智能化物流快递系统给予适当补助。

3.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培训对象。基层干部、第一书记、扶贫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的贫困户采取集中授课、论坛交流、观摩交流学习等方式进行网络营销、运营、网货开发等方面培训。

2)培训内容。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启蒙式培训;针对村民开设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平台、电商交易安全、智能手机应用及网络交易操作、各大电商平台介绍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针对有意愿通过电商创业的人员开设以各大电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定位、装修、运营、美工及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班及精英班;针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长开设以多平台销售、快递物流软件应用、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系统应用、农村信息服务、网络直播、图片拍摄、设计、网货开发、农产品销售技巧、电子商务法务、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班;开展其它发展电子商务需求的相关培训。

3)培训人次。拟计划培训5000人次以上,培养能开设网络店铺并独立开展运营服务的实用人才500人以上。培训后新增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50个以上,年销售总额100万元以上

4)授课资质。培训授课人员为具有相关资格认证的教师(讲师)或网络店铺实际运营业绩或经验突出的人员担任。

5)培训要求。培训备案资料应有培训总体方案、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每次培训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简要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签到表;培训工作要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对有参加培训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优先参加报名。

6)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论坛交流、观摩交流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突出培训效果。

    7)资金安排。电子商务培训计划使用中央专项项目资金150万元。

(二)进度安排

1.项目启动阶段(20199-2019年12月)

抽调人员对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物流配送、本地网购等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全县经济发展情况,摸清全县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基础情况,以及农副产品种养殖、加工生产情况;制定完善《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动员大会,开展电商进农村立体式宣传。

2.全面实施阶段(20201月-2020年12月)

公开确定项目具体实施企业,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县域供应链体系建设;云仓建设;产品溯源体系升级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升级建设;电子商务数据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工作的开展。对已开展的项目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实施进度,学习先进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继续完善提高阶段(20211月-2021年6月)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县域供应链体系建设;云仓建设;产品溯源体系升级建设;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运营稳定,并体现出一定的成效。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全部结束。迎接上级部门对项目实施整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全面推广验收阶段(2021年7-2021年12月)

全面总结综合示范实施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推广实施,达到百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较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在全县开展电商创业大赛、优秀网店、先进村级服务站评比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准备好各项验收资料,接受商务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三)投资规模

全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投入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财政配套300万元,并拉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五、配套政策

(一)资金保障

临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县财政配套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项目。

(二)制定政策

   政府要发挥其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县人才、产业、创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等,研究出台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在项目、土地、税收、人才、金融、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六、预期示范效果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为指导。按照“电商助力脱贫攻坚,网销促进农民增收”的思路,加速电商扶贫步伐,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二)促进农村产品销售。引导和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与贫困户对接,建立产销农产品种植基地。积极组织开展电商消费扶贫上行销售活动。通过开展网络直播、以物换物等形式提高农产品销售。

)拉动社会投资和消费。通过招商引资、多渠道合作等形式。引导外地电商企业来我县投资发展电商业务,与对接外地企业在一二线城市建立农产品扶贫销售销售平台和销售网点。

)带动就业和创业。通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发展电商产业,带动更多的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时,引导更多的农村青年和外出青年返乡创业。依托电商扶贫创业园的孵化,在全县形成创业新高潮。进一步推动全县人才结构的调整。

)电商扶贫成效。发展农村电商可以引导农民改变思想意识,充分了解市场和解决农产品销路难的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电子商务是利用信息技术完成交易活动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具有直接、快捷、低成本、打破时间和空间壁垒等特点,发展农村电商在农民脱贫方面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2.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可以解决农业信息不畅的问题,对农业生产具有指导意义。通过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助农民科学决策,依据市场需求来种植农作物,避免盲目跟风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农产品滞销。

3.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推动意义。能促进农产品更好地在市场上流通。目前,农民虽然在努力适应市场的需要,但在销售方面并不能主动地选择最有利的市场,而是被动地等待市场的选择。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为农产品的流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避免出现农产品滞销,农民丰收却不增收的局面。

4.通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不但可以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还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实现零距离服务群众。

5.培育优质网货品牌,提升县域农产品影响力,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七、项目管理和验收

   (一)资金管理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专项资金由县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共同管理.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间接和事后补助的方式.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宣传、培训及维持项目或业务正常运营的,应本着杜绝浪费、节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项目具体承办单位或实施单位要设立专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和超范围等违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以县长担任组长的“临县电子商务及电商扶贫领导工作组”和以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的“临县电商扶贫创业园工作领导组”的领导和监管作用。并负责协调并统筹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整个项目的有序推进。

2.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政策体系,研究和加大从财政、金融、土地、税费等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行支持的力度,从县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用于配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政府和专业企业电子商务采购力度,带头支持本地电子商务发展。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示范项目承建单位和责任人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专项督查,及时汇总上报进展情况,及时排错纠错、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4.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验收制度并公开公示。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对示范项目开展督查,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招投标等各环节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和征求意见窗口,全面、及时公开示范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及时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及时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商务部要求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验收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整体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验收。

   政策解读链接 :http://www.linxian.gov.cn/lxxxgk/lxzfgz/lxzcjd/202004/t20200410_1388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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