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临政办发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4年07月04日 09:59:23 来源:临县政府办

 

临政办发〔201418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临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

 

临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考核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努力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监站。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各乡(镇)安监站站长,即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即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

1)总体控制指标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包括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农机四项合计);

2)绝对控制指标

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②金属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③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另行下达;

④其它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另行下达;

⑤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⑥其它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⑦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⑧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⑨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⑩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

   3)相对控制指标

①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②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

③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④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⑤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以上五项相对控制指标,另行下达。

4)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指标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起数(包括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农机四项合计);

2.安全生产综合工作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控制指标考核奖惩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做到“三落实”,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政府主要领导在年内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两次以上、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纳入基层领导干部的政绩业绩考核,作为评先评优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2)行政执法: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

3)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三同时”备案手续和办理工伤险、投保安责险、交纳抵押金;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建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安全保障型企业和乡村(社区)创建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

4)应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5)事故报告与处理: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统计分析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方面工作执行开展情况。

6)其它:按时完成县政府、县安委办下达的其他随机性任务。

  7)工作创新:探索安全监管新思路、新方法,每月报送两条安全生产信息。

  (二)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综合监管具体责任人和直接分管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系统、本部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由县人民政府安委办根据部门、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以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上的考核指标为准。

2.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1)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段、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教育体育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环保局、农机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旅游管理中心、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业贸易管理服务中心、电力公司、中小企业局、物资总公司、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社、供销合作联合社等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工作,班子其它成员每季度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并向本单位报告;将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各级评先评优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②安全管理:按照省、市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对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和落实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彻底解决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推行企业法人代表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并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承包制,明确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率达到100%

③基础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创新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保险互动机制、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监管投入力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装备水平;对“十二五”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安排部署;加强安全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本部门安全监管内设机构和人员,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治履行“三同时”手续。联合执法机制:主动接受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联合执法检查。

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事故约谈制度、隐患和事故举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专项督查制度等安全生产十项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督促下属单位、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把本行业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能够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督促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⑤宣传教育:组织下属单位、企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专项计划;组织培训执法人员,并持证上岗;组织下属单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重要时段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有方案、有经费;利用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⑥应急救援:建立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预案演练;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按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针对本行业事故特点,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

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使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⑧职业安全健康: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开展对存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登记等工作。

⑨日常性工作: 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按要求按时报送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县政府、县安委办下达的其他随机性任务。

⑩创新工作:探索安全监管新思路、新方法。

(三)对各乡(镇)安监站的考核内容。

①履行乡(镇)安委会办公室职责情况。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完成县安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乡(镇)安全监管工作。

‚掌握辖区内企业底数,按行业分类建档情况,特别是监管责任属乡(镇)的“九小场所”,要底情数明,掌握其安全生产情况。

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检查各类台账建设情况。

④按照县安监局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辖区内企业分类整治、整顿关闭、打非治违以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⑤强化日常监管情况。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及时排查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县安监局。

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按时参加执法人员培训,安监站人员持证率不低于90%

⑦应急管理情况。制定本乡(镇)综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乡(镇)重大危险源台账,做好监控工作。

⑧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由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认真总结本辖区、本部门(本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写述职报告(工作总结),其中具体责任人和直接分管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第一责任人审核,并于201412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县安委会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分组考核。

(四)考核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50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50分。考核小组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责任人)的述职,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并抽查2个监管单位进行现场了解情况的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采取逐项打、扣分的办法进行评分。

(五)考核结果与应用。

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为先进单位;得分在7089分的单位为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单位;得分在69分以下的单位或者凡年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以上(包含1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涉及道路交通的单位凡年内发生两起较大交通死亡事故或一起重大以上交通死亡事故的单位为未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单位。

县人民政府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或出现安全工作重大失误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