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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关于转发下达临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临赈字[2023]4号
2023年06月08日 18:29:46 来源:临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临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关于转发下达临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白文镇人民政府: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吕梁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吕发改地区发[2023]168号)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对我县投资建议计划和申报项目“两上两下”的审查情况,现将我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790万元(含劳务报酬241万元以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直接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的要求,本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直接分解下达,市发展改革委予以转发下达。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编制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开展前置性性审查的通知》精神,经过前期申报和国家、省的前置性审查,该项目确定在白文镇宋家圪台村实施。

二、项目实施

(一)坚守初心。你镇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以工代赈政策初心落地落实。

(二)落实责任。你镇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市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实施全流程指导谋划和监督检查,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发改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三)抓紧开工。你镇要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要求,抓紧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根据可研报告细化实化务工岗位、数量及务工时间、务工报酬、岗前培训等内容,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抓紧完善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关于推广使用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建立群众务工台账、应发劳务报酬村级公示、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等。实施过程中县以工代赈办将跟踪督促指导。

(四)规范建设。你镇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五)主动公示。县以工代赈办在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该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你镇要在项目开工前,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信息予以公示;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项目建成后,在项目地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

三、加强监管

(一)直接监管。县以工代赈办是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要做到“三到现场”(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委派山西亚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就近监管。你镇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认真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县发改部门将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督促,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现场检查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调度。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你镇要积极配合县以工代赈办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8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更新。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我县后续项目投资申报及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督导推进。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组织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公告公示、规范提升等。若出现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县采取通报、约谈、暂停下年度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申报资格等方式予以惩戒。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县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五、其他要求

你镇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和受灾群众在家门口务工就业,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

1、临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临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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