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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临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临自然资字〔2022〕36号
2022年05月26日 09:20:45 来源:临县自然资源局


临自然资字〔2022〕36号


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临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各股室、队、中心、基层所:

为切实加强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以及《吕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断提升系统人员安全素养,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压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防治

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细致的综合排查,重点加强对以下区域的隐患排查:一是加强对高陡边坡的排查,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靠山移民房以及周边有居民点的高陡边坡;二是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三是各类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区及旅游景区景点;四是各主要公路、铁路沿线、山区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隧道出入口、高危边坡等灾害易发路段等。

排查要重点检查黄土高陡边坡上垂直节理发育情况,坡体前部土地是否已脱离或离开母土体,若坡体前部土体已脱离或离开母土体,则可能发生黄土崩塌灾害;对滑坡隐患点,要重点检查滑坡体前缘变形及后缘裂缝发育情况。

各基层所要根据排查情况,分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和治理,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识和撤人线路,并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强巡查监测。

(二)打击私挖盗采

本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延续全省严厉打击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的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持重点打击力度,保持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高压态势。

1.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3.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采矿、盗采矿山资源、超层越界开采、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停产整顿矿井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严厉打击对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地区、过去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6.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7.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2年5月31日)

各基层所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隐患自查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要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排查阶段(2022年6月1日-8月31日)

各基层所对现有违法行为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数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定期销账。特别是对新增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保证“零增长”。

(三)县级督查阶段(2022年9月1日-10月31日)

县局将成立联合督导组,按照十个对照十个必查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基层所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督查,对发现的整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严格按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对专项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

县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基层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基层所进行“回头看”,开展补课达标,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基层所要从法律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认真梳理、健全完善、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成因,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所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的重要任务,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陈建军局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本地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各基层所要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针对本地区实际成立专门的集中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建立奖励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奖励制度,同时要依法保护举报人,落实奖励制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所需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隐患检查整改验收表(附件3),签字确认后留存;每周五12:00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隐患排查整改进展情况表(附件4),每月24日前报送“一小结、四清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各行业领域工作重点清单,安全生产十五项措施落实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重点整治任务清单)。


临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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