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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3月19日 11:28:00 来源:临县司法局

临司党发〔2021〕3号 


临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县局各股、室、处、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我局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质量完成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县“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坚定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覆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律师行业党委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

(一)专题学习

1.个人自学。每名干部职工每月至少要精读一本指定学习书目或重要参考书目,并做好学习笔记。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在学习上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全局学习党史为重点,深研细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参考学习《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通过学习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

2.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局党组统筹集体学习和研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紧紧围绕党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贡献、初心宗旨、重大理论成果、伟大精神、宝贵经验等6个方面学习重点,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每个专题至少集中研讨一次。

3.讲好专题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至少讲一次专题党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邀请英模人物讲党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政治引领

邀请县委讲师团开展党史专题讲座。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

“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契机,开展贴近青少年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把个人理想融入时代主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三)组织参加专题培训

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和政治轮训。利用我县6个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在缅怀革命先烈中汲取奋进力量。要运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吕梁共产党员”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深化对党史内容的学习掌握。 

(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要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标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展“关爱外来农民工”专项行动,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实施“三个一”法治示范工程,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慰问老党员、贫困党员等为民办实事活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群众福祉。 

(五)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局党组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严肃认真、形式多样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心得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组织领导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效果。

(一)紧紧压实责任。为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组织领导全局学习教育。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抓好学习教育日常工作。

(二)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以《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学史读史用史热情,让党史学习教育成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刊出学习专栏。驻村工作队做好驻村专题宣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四)强化督促指导。办公室要主动担负起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重要职责,定期检查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情况,及时检点各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掌握、积极反映机关学习教育推进动态情况,确保各层级、各环节工作高质量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搞花架子、堆盆景。

(五)强化结果导向。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机关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同建设“法治临县”紧密结合起来,在学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在促改革中破解转型难题,助力我县“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 

附件:1.临县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 临县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安排表

附件1 

临县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长:张桂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凤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荣生  党组成员 郝枝宗  党组成员 

辛彩林  副主任科员 

李泽峰  副主任科员 

 员:李瑞龙  办公室主任 

武建林  宣教股股长

余排霞  社矫股股长 

曹小梅  基层股股长 

李文英  公律股股长 

刘方正  民调股股长 

樊瑞其  社矫中心主任 

宫珍旭  公证处主任 

 帆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各乡(镇)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李泽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瑞龙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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