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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04月22日 10:59:00 来源:临县司法局

临司发〔202119


临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各股(室)、处、中心,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现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县司法局  

20214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凝聚起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以助力“三零”单位创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临县”为目标,以预防“民转型”案件、群体性事件为重点,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安排,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家长里短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各级教整办安排部署,永葆为民情怀,夯实执政根基,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有所为、民有所知”,以“社情民意大走访、家长里短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为主题,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和工作方式,直面问题不绕道、回应关切不推诿,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收集一批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一批基层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破解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着力做到信息反馈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力量充实在基层、机制完善在基层,实现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涉众纠纷明显减少,法治良序加快构建,推动民意进一步顺畅、民生进一步改善、民心进一步凝聚,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三、方法步骤

活动自4月25日启动,7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活动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天)

时间:4月25日至4月30日 

内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动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全员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时序进度。

(二)活动实施阶段(75天)

时间:5月1日至715日 

内容:抓好社情民意大走访、家长里短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倾听汇集社情民意,深入排查矛盾纠纷,科学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研判制定措施,全面化解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复杂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隐患。

1走访摸排阶段(5月1日-5月20日) 

各司法所牵头,各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联系走访群众坚持“到家到户、问寒问暖、关心关爱、常来常往”原则,围绕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村(社区)实行全覆盖排查,对重点领域“拉网排查”、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通过“敲门送法”重点走访困难户、信访群众、残疾人、低保户、复退人员、下岗人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刑释人员等,特别是辖区内的信访老户等不稳定人员。全面掌握村内群众的思想动态,从细微处发现群众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的倾向,了解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重点排查三个方面:一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如邻里纠纷、情感纠纷、经济纠纷、土地纠纷、征地拆迁、优抚救济、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环境保护、教育文体、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二是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异地搬迁,宜居山城建设、旧城旧村改造等有可能引发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筑施工以及招商引资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重点排查和发现可能诱发越级上访、“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苗头线索。 

2.集中调处化解阶段(5月21日-7月15日)    集中化解,解决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苗头即时分析研判,分类施策,跟踪落实。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要灵活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对于重点矛盾纠纷,要在力求矛盾不激化的基础上,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公律股、基层股要动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疑难复杂纠纷、涉法涉诉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重大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综治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事纠纷激化事件的发生。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3.建立台账,逐级归档上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逐级上报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分类梳理,不定期集中研究,定期上报,对走访的每户群众都要认真填写台账,真实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情况。各司法所要汇总整理及时报送信息及《“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表》(见附件)。经过排查,若没有矛盾纠纷的乡镇、部门,也要在表内填写“经排查,本乡镇或单位没有矛盾纠纷”字样,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予以上报,对已掌握的信访案件和新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件登记上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15天)

时间:7月16日-7月31日 

内容:自下而上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台账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事事清楚、件件落实,对走访、排查、化解工作中还没有完结的事项,要持之以恒地跟踪督办到底,决不允许半途而废。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提高,加强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的研究,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经验和做法,培育一批政治可靠、能力过硬、行动自觉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发现一些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领导组,把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片区领导具体负责,司法所组织实施,动员基层干部、群防群治队伍、网格员、调解员、志愿者等全面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确保“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取得实在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司法所、调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及时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了解支持并积极投身到此项活动,掀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热潮,要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召开院坝会,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微信、网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活动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例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附件:1.“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 

      2.“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

      长:张桂平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辛彩林   副主任科员

  组 高凤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荣生  党组成员

            郝枝宗  党组成员

            李泽峄  副主任科员

     员:各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晓英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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