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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县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12月26日 10:00:00 来源: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临县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人才强省战略,根据省委“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要求,现将《临县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20日



临县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实施技能富民战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技能山西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 2022 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技能组发〔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全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的通知》(吕技能办发〔2022〕1号)、《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技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2年,重点围绕“高、精、尖、需、特”,积极开展以就业为目标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多形式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残疾人培训等工作。全年共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4120人,其中订单式、劳务品牌、普惠制培训1000人,企业职工培训770人,创业培训150人,吕梁山护工培训2200人,完成新增技能人才任务245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任务100人,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人。

二、培训项目实施

(一)机构确定。由临县高级职业中学、临县第二中学、临县白文职业技校、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承担2022年度的订单式、劳务品牌、普惠制、创业培训。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调整由其他学校完成。

(二)订单式培训或劳务品牌培训。订单式培训需以就业为目的且就业率达到80%,应在开班之前向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备案后即可开班。培训结束后要积极开展技能评价工作,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达到50%以上,培训时间参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规定的学时执行。

(三)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2022年完成政府补贴性培训770人,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创业培训。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组织五类人员进行各类创业培训达到规定条件,以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的(包括: 创办企业类、改善企业类、扩大企业类、网络创业类等各类创业培训课程),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天不超过180元,每人补贴总额不超过1800元。创业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先拨付补贴资金的80%(其中网络创业类培训补贴中包含按培训人数支付培训平台运营管理机构的费用);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20%以上的,再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拨付补贴资金的20%。

(五)吕梁山护工培训。进一步打响“诚信、勤劳、专业”的“吕梁山护工”劳务品牌,提高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质量,按市人社局要求全年组织开展吕梁山护工培训2200人,就业率达60%以上,取证率达到90%以上。

(六)行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各行业部门使用行业专项经费面向所属重点群体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文旅、民政、工信、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做好相应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考证持证

经省人社厅备案已具备职业技能评定资质的各类评价机构,要紧跟职业技能培训进度,提供便利快捷的考证发证条件,保证培训一人,评价一人。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认真组织适龄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相应证书,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初次取证)400 元、中级工证书600元、高级工证书800元的标准,给予评价机构评价补贴。每个人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评价取证补贴。

四、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标准执行,评价补贴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21〕6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实名制信息录入。各类培训必须严格依照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录入要求,将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培训效果真实有效。

(二)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全覆盖,对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全部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但无法自行申领电子培训券的,要做好兜底服务。要明确电子培训券的使用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培训指导,实现“发券-培训-持证-兑现”全流程使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的闭环管理,确保广大劳动者便携领取,切实做到没有电子培训券不予兑现补贴。

(三)订单式和劳务品牌培训。以就业为目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就业率(以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为准)达到80,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实施阶梯式补贴,按照培训前10天每天150元、超过一天1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每人4000元。订单式培训一单一结算,项目制培训可分时段阶段性结算。就业率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按照普惠制培训给予补贴。普惠制培训一般3-7天,补贴标准根据实际培训时间确定,最高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普惠制培训不得全部按照顶额安排培训。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参照普惠制补贴标准执行。继续落实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政策。

(四)严格疫情防控。各成员单位、培训机构要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最新统一安排部署,因地因时制宜,多形式统筹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酌情开展线下集中培训,积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五)加强安全防范。各培训学校食宿场所要符合环保、食品、卫生等有关规定,配备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应监控设备、安全器材、消防器材,各培训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专账资金管理工作,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监督制度,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流程,防止重复补贴,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利用。

(七)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有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的人员及时推送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进行一一对接,逐人落实。各行业、各乡(镇)、培训机构要组织动员培训人员及技能人才参加县、市、省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技。

(八)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张振玉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碧龙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新升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股股长

        高云飞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股副股长

        柳小勇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股科员

        高  艳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股科员

        高  静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股科员

        高梨鑫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股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就业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刘新升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培训任务,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全程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格局。培训标准、补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临县各乡(镇)订单式培训或劳务品牌培训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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