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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药茶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方案
2021年08月02日 10:08:00 来源:临县农业农村局

临政农发〔2021〕74号 

  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药茶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资金安排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1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大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46号)文件,结合临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关于印发<临县2020年“3N35”产业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临脱贫攻坚组〔2020〕7号)文件精神,为了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市委“九个基地”和县委“五化战略”总体思路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项目化、资金跟着项目走”工作思路,坚持“集中资金、集中投向、集中区域、非均衡发展”原则,支持一批投资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推动“资金、服务”跟着项目走,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夯实农业产业基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晋农计财发〔2021〕12号文件精神,项目目标任务为建设红枣叶茶加工生产线,提高加工水平。我县要围绕红枣主导产业优势,延长红枣全产业链条、打造红枣叶茶品牌理念,宣传推广红枣叶茶品牌产品,支持红枣叶茶加工生产研发,建设红枣叶茶原料采摘示范基地,带动原料基地逐步规范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基本完成红枣叶茶加工生产车间、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加工生产设施设备,建成一套完整的红枣叶茶加工生产线,实现正常加工生产,投产达效。 

  三、支持对象 

  按照晋农计财发〔2021〕12号文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从项目投资库选择。目前,山西茗玥茶叶有限公司是我县唯一一户红枣叶茶生产企业,且该公司于2020年申报的“年产2500吨枣芽红茶及筹建10万亩采摘基地项目”已在项目投资库备案,属于省级重点储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基建厂房、购置设施设备、建设原料基地、红枣叶茶加工生产线以及品牌建设、包装宣传、科技研发等,故确定项目支持对象为山西茗玥茶叶有限公司。 

  四、支持环节 

  项目资金额度为400万元。用于支持山西茗玥茶叶有限公司已开工的“年产2500吨枣芽红茶及筹建10万亩采摘基地项目”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建设红枣叶茶加工生产线,提升加工水平,增强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五、资金使用 

  1、该项目属于先建后补的奖励资金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山西茗玥茶叶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2、实施主体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即建成一套完整的红枣叶茶加工生产线,实现正常加工生产投产达效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年度总投资额、目前完成情况及经济效益、带动社会效益等基本情况。 

  3、实施主体申请验收前需提供项目可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依据、建设用地依据、环评文件、基建招标、施工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合同及其相关发票复印件(或付款凭证)等。 

  4、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实地查看红枣叶茶加工生产线的运行情况,形成验收报告。 

  5、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验收结果,确定项目资金拨付额度,企业出具正规收据凭证完成资金拨付。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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