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农发〔2021〕1号
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时值岁末年初,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意义重大,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活力将持续释放,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增加。加强“两节”期间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局属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监管措施真正落实到乡村,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加强监测,做好预警处置
要组织开展“两节”专项抽检,重点抽检节日期间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种植业产品,要重点聚焦豇豆、山药、韭菜、芹菜、青菜等品种,监测毒死蜱、甲拌磷等在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和腐利、胺、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常规农药。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上报、会商研判、做好预警、及时处置。
三、强化巡查,加大查处力度
近期,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我省1个批次的鸡蛋违法使用氟笨尼考的问题。局属相关单位要深化“两节”期间专项整治,针对农产品种植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要加强随机抽检、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查处力度。统筹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部门力量,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两节”期间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办一批案件,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主体,充分发挥办案威慑作用。
四、推进合格证制度,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两节”期间,农产品快捷上市的需求旺盛,利用下乡、微信群等方式要加大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好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对合格证开具情况的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种植主体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和合格证的真实性,杜绝随意开证行为。对开具合格证存在问题的生产主体,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加大抽检频次,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同时,要巩固和加强原有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因推行合格证而放松日常监管的现象发生。
五、强化指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将《禁限用农药名录》(附件)组织发放至每一个种植主体,并在基地关键显著位置张贴明示。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关于禁用农药和其他化合物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者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加强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正规优质农药宣传推介,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用药档案。强化农村居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六、畅通举报通道,严格应急值守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各类谣言或恶意炒作,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尽可能降低负面影响。强化应急处置工作,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坚决防止事态发酵和放大。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及时处置突发问题。
局属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生产、供应安全,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武婷婷
电 话:15135851067
邮 箱:276355097@qq.com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