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农发〔2021〕24号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吕农发[2021]5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4月22日市委书记孙大军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全市“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力做好我县“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辖区内的所有农业大棚、温室、连栋温室等。
二、排查时间
5月6日——5月26日。
三、排查方式
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逢棚必进、逢棚必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四、排查依据
参照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第22期工作简报《“大棚房”问题有关政策问答》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加大常态化管理力度,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再次发生,牢牢守住“农地姓农”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
2.加强部门协作,要会同国土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大棚房”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科学甄别,精准判定,确保不漏一处一栋。
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省市工作要求,迅速彻底整改到位。
4.排查情况务于5月27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蔬菜站。Hryspa888mwh@163.com
附件: 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项目情况表 .zip
4.《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zip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