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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年05月11日 17:02:00 来源:临县农业农村局

临政农发〔2021〕24号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吕农发[2021]5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4月22日市委书记孙大军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全市“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力做好我县“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辖区内的所有农业大棚、温室、连栋温室等。 

  二、排查时间 

  5月6日——5月26日。 

  三、排查方式 

  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逢棚必进、逢棚必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四、排查依据 

  参照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第22期工作简报《“大棚房”问题有关政策问答》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加大常态化管理力度,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再次发生,牢牢守住“农地姓农”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 

  2.加强部门协作,要会同国土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大棚房”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科学甄别,精准判定,确保不漏一处一栋。 

  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省市工作要求,迅速彻底整改到位。 

  4.排查情况务于5月27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蔬菜站。Hryspa888mwh@163.com 

    

  附件:  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项目情况表 .zip

            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排查情况表.zip

            3.《“大棚房”问题有关政策问答》 .zip

            4.《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zip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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