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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建设清廉临县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政民发〔2022〕26号
2022年06月22日 15:38:53 来源:临县民政局

临政民发〔2022〕26号


临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面建设清廉临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局直属各单位、股室:

临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建设清廉临县行动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临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建设清廉临县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建设清廉山西工作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建设全县民政系统清廉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建设清廉临县的行动方案》(临发〔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面建设清廉临县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清廉山西是思想、制度、干部、作风、文化等各种清廉要素相互作用、叠加集成的综合反映,集中体现为形成清明政治导向、规范清廉政府行为、打造清正干部群体、赓续清朗文化血脉、营造清和社会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全面建设清廉山西,要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和区域性特点,把推进清廉建设作为着力点和重要目标,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二、工作任务

切实推进全县村(居)两委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逐步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一)四个会议

1、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议。对村(居)重大事项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后,根据相关法定职责,由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上级要求,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居)两委商议。根据村(居)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一人兼”的村,可将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议和村(居)两委会商议两项程序合并进行。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居)党组织(村委会或居委会)提议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居)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80%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居)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群众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二)两个公开

1、决议结果公开。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示,采取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实施,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村(居)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居)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居)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居)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居)党组织按“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解决。

2、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居)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居)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职尽责。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下属单位、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全面建设清廉临县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在民政工作中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建设清廉临县工作,切实履行建设清廉临县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全县民政系统要加强对建设清廉临县工作落实和协调配合,积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推进专项斗争。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机关要切实加大对“四议两公开”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下乡走访、线索摸排,从而有效推动建设清廉临县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全面建设清廉临县工作要点,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建设清廉临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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