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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06月25日 09:21:00 来源: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一、单位简介: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牌子。 

  二、单位地址:临县城内南关街91 

  三、单位电话:0358-4425951 

  四、邮政编码:033200 

  五、领导信息 

  张向阳(局长):主持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郝泽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城区市政建设、公厕建设管理、路灯建设维护、消防管理、节能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城北三岔口公园、东关棚改基础设施建设、旧礼堂改造等工作。

  张世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招投标、人防、行政审批、通道绿化、工程管理、雨污管理、市民广场、供水、城区污水处理等工作。

  马海平(党组成员、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县城绿化、防汛、反恐、碛口污水处理建设、城北蔬菜市场管理等工作。

  任小明(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扶贫、信访、传统村落保护、城乡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防震、农村工匠培训、农民工工资保障、安全隐患排查、质量监督管理、东西山绿化、城北公园等工作

  高  荣(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宣传、统计、法规、工会、档案、城市更新项目备案审批、“十四五”规划编制、从龙路环境整治等工作。

  张建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协助局长分管城乡环境公司、美丽乡村创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五城联创整治等工作

  张永耀(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协助局长分管西山公园、湫河公园、秧歌文化广场、东山公园、棚改项目、东西山循环路建设等工作。

  高云峰 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持房地产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公租房建设、麻峪街改造拆迁等工作。

  六、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设计、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抗震设防、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导实施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房屋销售、交易、租赁市场监管,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四)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拟定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企业、市政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市政行业、建筑项目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合同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全县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对各供水、用水单位下达供水、用水计划指标;对排入城市管网内污水实时监测管理;负责全县污水和再生水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组织县城防洪减灾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六)承担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建筑风貌整治相关工作;组织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人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九)承担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标准、经济参数、建设项目评价方法、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行业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定期发布全县工程造价信息。 

  (十)指导全县并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投诉和应诉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负责城管执法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墙体材料的革新推广;负责全县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组织建设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权属登记、颁证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设计的规划编制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城市设计的实施工作。 

  2、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3、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县能源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节能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务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参与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和住房开发计划的报批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规股 

  参与全县建设事业发展规章制度的制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员执法资格和审查和报批;承办本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投诉和应诉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负责城管执法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招标办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办法;负责发布招投标信息,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投标单位资格;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建设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查,组织编制标底审定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开标、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负责做好招标统计工作,按时汇总上报有关报表。 

  (四)市政建设管理股 

  拟定全县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负责或参与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审查及报批、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实施和管理、城市绿化、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园林建设;指导城乡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参与全县城乡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县城城市防洪减灾的有关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参与方案施工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检查、督促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主持工程移交。 

  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环卫、公厕、燃气、公园广场、排水管道、户外广告、城市养犬、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城市其他公用事业的管理。组织、指导城市供水、供热供应、燃气供应行业管理条例、法规、行业规划的宣传实施;组织制定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检查、督促公用事业实施规范管理和规范化服务;负责公用企业资质审查管理;监督、检查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组织编制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参与方案施工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监察督促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主持工程移交。 

  (五)村镇股 

  指导和管理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建设,指导全县受灾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筑市场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认真贯彻监督执行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内外装修装饰、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 

  负责工程担保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取得各类建筑企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动态监管。 

  负责贯彻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我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我县清欠工作督查和业务工作指导。负责对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和施工主体单位清欠工作进行督查和行业工作指导。 

  监督实施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管理办法,参与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 

  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监督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发布全县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调整系数,推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负责全县人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七)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 

  (八)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股 

  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负责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 

  贯彻有关节能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建筑行业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创新项目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和推广工作。 

  负责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技术监督,负责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组织技术交流咨询。 

  (九)住房管理股 

  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并负责全县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相关工作行使行政监督职能;指导全县并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推进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销售、交易、租赁市场监管,监督执行房地产政策;负责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地产企业动态监管 

  (十)生态环保股 

  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审查城区排水排污入网;负责指导供气、供热等节能环保设施的推广使用;负责城乡垃圾治理等工作。 

  八、下辖事业单位 

  (一)临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地址:临县城内太和西二巷,办公电话:0358-4423821,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 

  贯彻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负责实施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贯彻实施有关住房保障政策;承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督,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并存档备案。 

  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管理,房屋及其设备维护修缮相关社会服务。 

  (二)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临县城内南关街91号,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2、校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配件质量,参与评定辖区内优质工程;3、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4、查处建筑活动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5、接受工程质量投诉,按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执行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工程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三)临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地址:临县城内南关街91号,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技术业务指导、日常养护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监管等一系列工作。 

  (四)临县供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地址:临县政务大厅北二楼,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供气供热的整体规划,工程审核、质量验收、供气供热单位的资质审查;供气供热的市场管理等一系列协调、服务、监管等。 

  (五)临县县城路灯管理站,地址:临县城内安居小区7号楼,办公电话:0358-4580696,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负责对县城路灯安装、路灯设施的管理、维护,对破坏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六)临县建筑设计室,地址:临县城内南关街91号,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为城市建设提供研究设计服务。主要是城市建设研究、城市建设技术标准拟定、城市建筑设计、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城市建设工程总承包。1、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初步方案;2、负责施工图审核。3、负责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4、水、暖、电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5、负责施工图归档;6、为工程建设提供设计服务和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咨询。 

  (七)临县城市执法监察中心,办公电话0358-4537131,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负责我县城市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快速地制止和纠正城建违法行为。 

  (八)临县城市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地址:临县城内南关街91号,邮政编码:033200。主要职责: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以及城市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的建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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