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站、中心)、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
《玉坪乡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玉坪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玉坪乡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基本情况
玉坪乡位于临县东部,距县城17公里。国土面积130.44平方公里,东部与方山县毗邻,南部、西部、北部分别与临县大禹乡、安业乡、木瓜坪乡接壤。全乡下辖15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人口20425人。境内主要有临县安业沟河(山洪灾害防御重点)、临县大峪河两条河流经过,属湫水河支流。
(一)安业沟玉坪河段流域情况
临县安业沟玉坪河段流域位于临县东南部,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平均气温8.8℃,平均年降水量为423.6mm,流域全长约24km,平均沟宽168m,沿安阳公路流经玉坪乡孙家圪堎村、永丰村、辛家塔村、常家坪村、玉坪村、李家塔村、魏家湾村、李家坡底村、石塘会村。
(二)防御重点
玉坪村、李家塔村、永丰村、李家坡底村、孙家圪堎村、枣林村等6个山洪灾害防治重点村;魏家湾村刘家沟骨干坝、石塘会村白梁沟骨干坝和玉坪村南沟中坝3座大中型淤地坝;孙家圪堎村阳泉组、玉坪村柳黄沟组、李家坡底村、李家峁村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确保实现:遭遇设计(设防)标准内洪水时,骨干坝、淤地坝不垮坝(原则上坝内必须空库度汛),有洪水威胁时边山峪口不出险,各沟道行洪畅通,洪水不进村;遭遇超标准洪水时,通过综合运用防、抢、避、撤各项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山洪灾害损失,保证不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防洪总体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与防汛抗旱指挥同一套机构),名单如下:
总指挥:高永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总指挥:李显峰(副乡长)
副总指挥:郭奇伟(人大主席)
李学顺(副书记、玉坪片片长)
白坤玉(组宣员)
闫峰峰(武装部长)
王艳龙(副乡长、孙家圪堎片片长)
张巧云(副乡长)
高海军(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玉荐片片长)
成 员:乔进杰(派出所所长)
张彦军(玉坪九年制学校校长)
苏忠林(李家坡底寄宿制学校校长)
曹鹏福(卫生院院长)
康 琦(到村工作大学生)
乡政府各办(中心)负责人,各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显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收集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和山洪灾害防御行动情况等;组织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应对方案与建议;协调、监督各村、各有关部门落实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日常防御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如下:
总指挥高永龙同志担任全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乡防汛抗旱工作,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常务副总指挥李显峰同志全面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重点落实转移、受灾人员及灾情统计上报(水利应急)、气象水文水利信息发布预警等工作。
副总指挥郭奇伟同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并协助总指挥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
副总指挥李学顺同志负责受灾人员及灾情统计上报(民政)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和治安社会面管控工作,做好玉坪片的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
副总指挥白坤玉同志负责统筹做好宣传、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副总指挥闫峰峰同志负责指挥所属民兵、协调上级救援力量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等工作。
副总指挥王艳龙同志负责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预防及孙家圪堎片的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
副总指挥张巧云同志负责卫生防疫和伤员抢救治疗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医院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加强师生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
副总指挥高海军同志负责玉荐片的防汛抗旱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三、前期准备
(一)责任落实
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乡长对全乡山洪防御工作负总则,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自然村负责人对其所包片、所包村、所属村、所属小组负总责,对所属区域和重点工程的防汛工作实行三包,即:包山洪灾害安全隐患排查与排除、防汛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包山洪灾害现场决策指挥;包安全度汛不出险,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不留空档。
(二)应急预案
各村要编制本村的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包括本村基本情况、危险区域清理、组织机构职责、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物资储备、预警监测、抗旱应急调水方案、人员转移避险(谁组织、转移谁、怎么转、转到哪、如何管理)自主开展抢险救灾等内容,对于老、幼、病、残、呆傻、孤寡等特殊群体,应急预案必须明确每人每户都落实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转移工作。
(三)汛前检查
各村、各单位要开展汛前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抗旱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各村要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在建开口工程复堤任务,对各类防洪工程度汛隐患进行除险加固,确保正常运行;落实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确保度汛安全。各村、各单位对山洪灾害危险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河道水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险情排查,要做到责任明确,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向山洪灾害威胁区的村民发放“明白卡”,落实监测防治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将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重点坝管护人员要按排查要求通过手机APP管理软件定期进行排查,及时上报汛情动态。
(四)应急物资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乡指挥部要储备发电机、铲车、挖机、抢险车辆、塑料编织袋、铁锹、砂石水泥、救生衣、汽油等物资,各村要针对本村防汛抗旱实际,提前储备相应的物资,并积极做好物资储备,落实调运措施。
(五)防汛应急分队
为确保全乡的安全度汛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指挥部决定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其中,乡指挥部组建一支30人的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名单详见附件1),各行政村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防汛应急分队,负责对本区域内的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成员必须是长期在村居住,且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村民(优先男性村民),各村应急分队队长由村委主任担任,同时接受乡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从5月25日起进行业务培训。
(六)培训演练
乡指挥部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应急分队队员的汛前培训。各村要结合实际,举行实用高效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抢险救灾和疏散撤离受灾群众的演练。
(七)宣传教育
乡村两级、各有关单位要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群、宣传册、快手抖音、标语等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山洪灾害防御政策,宣传山洪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特别对灾害隐患点周围的干部群众,更要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对山洪灾害的预防、治理、避险、救灾等知识,增强全民尤其受威胁地区人员的防范意识,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四、监测预警
(一)雨量监测点分布
全乡安装自动雨量站2个,分别安装在玉坪村、杨家圪堎村;全乡安装简易雨量站10个,分别安装在石塘会村、李家坡底村、魏家湾村、李家塔村、玉坪村、常家坪村、辛家塔村、永丰村、孙家圪堎村、枣林村。
各村应及时对简易雨量站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并将情况报乡指挥部。
(二)监测内容
主要为雨量雨情监测、淤地坝库容及坝体监测、地灾隐患点监测和河道流量监测。
(三)预警信息发布及程序
根据县防汛指挥部预警命令发布的官方预警信息、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如遇紧急情况,乡指挥部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
(四)预警方式
1.通过预警系统或大喇叭发布预警广播;2.电话通知;3.手摇报警器、锣鼓号报警;4.微信群、短信发布信息。
(五)预警响应
实行信息发布“叫应机制”,在接到县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后,乡指挥部立即按照预警级别迅速开展相关工作.指挥机构各成员立即上岗到位,指挥长安排部署工作。结合分工情况,各部门人员加强监测预警,收集各类监测信息,及时报告最新情况;提前考虑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一旦遇险,迅速投入救灾抢险战斗中,有序做好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协助各行政村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
(六)严格汛期值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乡机关、各村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做好防汛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指挥部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七)严格信息通报制度
在汛期一旦遇到汛情、险情、灾情,必须立即用电话等通讯方式首先报告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0358-2399235),再逐级上报。如遭遇电力或通讯故障,必须想方设法第一时间报告,并在3小时内由险情所在地防汛责任单位书面材料上报。凡报险不及时,甚至隐匿不报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任何情况都不得越级上报。
五、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提前统筹,做好人员组织、物资调拨储备、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医疗救护等。物资准备: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所需的药品器械,所有救灾物资应在汛前储备到位。抢险救灾由县乡指挥部门统一指挥,在发生交通、电力、通讯、吃水中断时,各村要自主救灾,必要时报上级派专业队伍参加抢险救灾。
(二)转移安置责任
当发生险情时,所在村委、自然村第一时间应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以及其他人员撤避,行政村村委主任、自然村负责人为本村组转移责任人。各应急抢险队要迅速行动,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上报乡指挥部。
(三)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四)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五)转移安置点
当山洪灾害发生时,转移群众第一时间应立即转移至预先设定的临时安置点。如需长时间安置,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六)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各村组应迅速作出反应、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七)抢险救灾
在确保受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后,各应急抢险队应抢救财产物资设备,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并严密监测危险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新的灾害。灾情发生后,各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做好具体安排。特别是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维持,确保后社会稳定。
(2)乡村两级对于紧急转移的受灾群众要进行人员临时安置和生活教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乡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4)乡指挥部及时协调,保障灾后的用电、饮水安全、通讯、交通保证。
(5)应急部门要做好灾情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