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湍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湍水头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08月18日 10:00:00 来源:湍水头镇人民政府

湍政〔2022〕22

湍水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湍水头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村、企业、单位,

现将《湍水头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湍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4日


湍水头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县“7.7”和“7.20”二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7月30日市、县政府领导在“7.7”“7.20”二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会上的指示精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全面提升全民遵法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文明水平,根据《临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交安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在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重点任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密结合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运输企业(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遏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力防控较大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精准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力争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特成立湍水头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刘志坚  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建伟  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王锋奎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白润平  党委委员  组宣员

            王青照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刘宝文  副镇长

            任立强  副镇长

            刘锦峰   三交交警队队长

            武永红  湍水头派出所所长

成      员:包村干部、便民中心承担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人员、学校校长、村支书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便民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岗位人员兼任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辖区省道、乡道、村道。

(二)重点路段: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易发生相撞的省道与村道路口;山上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交通安全提示标志不明显路段、夏季路边树木遮挡交通安全提示标志的路段;省道、乡道及农村其它重要交通干道沿线商业门店、学校、酒店等周边路段。

(三)重点时段: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凌晨、傍晚企业运输车辆高发时段

(四)重点车辆:重型半挂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渣土车、工程车、摩托车、电动车、农村面包车等。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醉驾、毒驾、无证驾驶、分心驾驶、乱停乱放、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超车;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非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等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司机驾驶中操作手机等这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五、部门职责

(一)交警

1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患进行大检查大整治。部署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重点要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全面排查重点车辆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问,要落实部门管理责任,提示督促所属企业、车主和驾驶人整改。同时以重型货车、挂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梳理隐患突出车辆、驾驶人和所属企业,落实好辖区属地责任,针对性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持续推进重点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止重点驾驶人“带病”开车,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等工作,要严格重点车辆登记审查,逐一核查运输资质,要严把重点车辆登记准入关,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违规办理登记,机动车检验机构严禁不按规定标准检车、减少检验项目等违规行为;要严格大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考试准入关,驾驶人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要健全,要整改不符合标准的考场。

2贯彻落实五项工作。一,创新理念、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入村入户,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群众安全意识。第二,下发提示、监管教育源头治理、消除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科技强警一体统筹无缝管理、长效常态,提高道路交通科技防控质量。第四,静态与动态、人防+技防,加强路面巡逻管控。第五,劝导员、七必上、七必劝,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控。

(二)镇、村

1村支书是本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劝导员责任,确保道路隐患发现及时、治理及时,违法载人劝导及时、制止及时。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上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研究落实区域年度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具体问题。要结合本实际,部署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实际细化明确“两委”班子成员包路责任,并严格考核。

2村主任是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辖区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3.包片包村干部是所包片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管责任人督促组织村两委”成员、劝导员在节假日、红白喜事、文艺演出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管控;教育制止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占用公路打场晒谷、摆摊设点,杜绝辖区“马路市场”的存在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劝导查纠农村群众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领导组要总结去年农村通安全本强基攻坚行动取的经验,开展“回头看”査漏补缺,巩固成果,推动抓抓长,保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态势。要压实农村“两委”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坚持源头管理,推动农村自治力量把牢出村上路安全关,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在事故之前。

5要迅速掀起整治行动宣传警示攻势,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用好农村“大喇叭”,在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发动劝导员上门督促养车户、养植户、企业等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对被处罚过“双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要重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市场监管中心

依法处商户违法占道行为。

(四)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违法占道路乱搭乱建以及防碍道路建设、维修等行为的人和事

(五)学校

1要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2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以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不乱闯马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文明乘车的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文明素质。

3要重视学生交通文明素质培养,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工作。

4学校附近要设置警告标志。

5组织教师在上、下学期间,在学校临近马路开展交通协勤,帮助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6对乘车上学的学生底数要清,教育学生乘坐符合规定的车辆,维持学生上下车秩序。

7必须进校的车辆要避开学生课间、上下学时间。

六、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9日前)。各村、企业、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制订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22年8月20日至9月日)。村、企业要对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治责任和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交通安全领导组将对各村、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考核。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强化督查。专项行动期间,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强化责任。村、企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要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宗旨,认真部署落实本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期间因工作不作为渎职失职发生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上报。村、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五10时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接收汇总上报县,并在12月底前报送本工作总结。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