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交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柳林镇穆村镇康家沟村“1.28”黄土崩塌致人伤亡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地灾防发〔2023〕1号)和《吕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地灾办发〔2023〕3号)要求,落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1.28”灾害的惨痛教训,全面开展我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临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三交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柳林镇穆村镇康家沟村“1.28”黄土崩塌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我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做好我镇2023年度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基本原 则,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坚决克服麻痹思 想,杜绝侥幸心理,通过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全面 提升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我镇地质灾害隐患底数,进一步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解决、限期整改,显著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坚决杜绝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发生。
三、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
四、排查重点
(一)排查区域
1.高陡边坡。要对高度大于8米、坡度大于45度且安全距离小于1.5倍坡高的黄土高陡边坡开展全面排查。
2.削坡填沟建设区。包括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靠山移民房以及周边居民点等。
3.人口密集区域。主要包括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区景点等。
4.工程建设项目区。主要包括在建工程、临时工棚区、工矿企业区等。
5.道路沿线。主要包括铁路沿线、国道省道、镇乡村道路、临水临崖路段、隧道出入口等灾害易发路段等。
6.各类新建房、自建房等。主要排查各类新建房、自建房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
(二)排查内容
1.排查各重点区域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既要对在册的隐患点全面排查,也要注重发现新的风险隐患,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纳入隐患点群测群防系统进行管理。
2.排查各类建房、工程项目建设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报告的意见建议进 行施工。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 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 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整治措施
结合排查工作实际,对各类风险隐患开展分类处置。要进一步结合实际,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紧急避让、监测预警等 措施,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实效性。
(一)避险搬迁。对地质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困难的区域进行避险移民搬迁。
(二)工程治理。对避险搬迁确有困难,但具备治理条件的, 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或应急治理的方式开展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
(三)紧急避让。对于暂不具备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条件,
但险情严重的区域,要果断采取措施,撤离受威胁人员。
(四)监测预警。安排专人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 监测,积极申请安装监测预警设备,同时做好我镇已安装的70处监测预警设备的巡查和保护,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29日-1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整治工作立即进 行动员部署,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整治人员安排、工作责任及技术支撑单位等。
(二)全面排查(2月1日-2月28日)。各村根据职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全覆盖排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制定排查清单,建立排查台账。对新排查出的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制定防治预案、监测方案,明确处置措施,按规定设立警示标识牌和撤离路线图等。
(三)集中整治(3月1日-4月30日)。各村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 分类处置措施,形成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要求、整治 措施、整治时限,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 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治难度大、工程量大的风险隐患,要采取紧急避让或监测预警等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此次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日常联动协调机制。以各村为单元,建立排查队伍,对各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加强风险评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各类项目建 设、建房要科学合理选址,未经批准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建设。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前,要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估报告意见建议施工,落实“三同 时”有关规定,对未开展评估或未按照评估意见擅自施工的项目,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扎实有效推进。各村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本村实际细化完善相关内容,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排查任务。要坚持“点面结合、专群结合”,聚焦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同时积极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加强宣传培训、避险演练,不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防灾识灾能力和群众的临灾避险意识。
(四)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对各村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地质灾害防治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予以问责,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