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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白头乡消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石政发〔2023〕109号
2023年08月08日 10:55:00 来源:临县石白头乡人民政府


临县石白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白头乡消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村委、各乡直机关及相关站所:

《石白头乡消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县石白头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石白头乡消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临消专委〔2023〕1号)要求,结合全乡消防工作实际,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部署开展“全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细化的56条措施、市细化的77条措施及我县细化的80条具体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全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级重大消防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高 洁  乡党委书记

        王源远  乡党委副书记

                  政府乡长

副组长:周飞宇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苗建明  乡党委副书记

        林小将  乡纪检书记

        贺文龙  乡政府副乡长

        张永君  乡政府副乡长

        刘淑峰  乡政府副乡长

        贺小龙  石白头派出所所长

        崔永胜  乡安监站站长

        陈文龙  石白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继峰  石白头乡卫生院院长

        各乡直机关负责人

        各站所负责人

        各包村干部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崔永胜兼任,负责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汇总上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三、 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各村责任的落实

1.组织本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村要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支村两委集中培训,开展警示教育、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村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整改的,要迅速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上报乡安委办。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月要对本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各村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各村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在建工地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教育。各村要对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通过安全例会、大喇叭、微信群、通报事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

(二)强化监管执法部门履职尽责

行政执法队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自查以及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并明确跟踪督办的具体责任人。

四、排查内容

(一)排查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排查专项内容

公共文化场所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

4.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五、阶段安排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 2023年7月20日起至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我乡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7月20日前)。我乡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我乡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消防业务员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前)。相关部门聚焦消防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消防重大事故隐患。 

(四)巩固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强调各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消防重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消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始终牢记“风险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全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强力推动落实。各村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抓紧制定行动方案,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要加强督导,倒逼企业自觉行动、主动排查、彻底整改。要夯实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抓好统筹协调。坚持双管齐下,全面排查整治。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隐患排查在企业、整治在萌芽、消除在始发,筑牢消防安全第一道防线。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开展检查指导,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系统排查,抢抓工作主动权。

(四)规范监管执法。严格监督执法,务求工作实效。要强化执法培训、刚性执法、隐患整改,全面提升执法能力,高举监督执法利剑,斩除顽固风险隐患,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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