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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全面排查“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石政发〔2023〕29号
2023年03月17日 10:30:00 来源:临县石白头乡人民政府


石白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全面排查“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

《石白头乡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全面排查“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研读,抓紧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临县石白头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防止返贫监测全面排查“百日攻坚”

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防返贫监测全面排查“百日攻坚”春季行动相关要求,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制定石白头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对全乡20个行政村的全部农户开展全面排查,重点解决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消除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风险消除不规范等问题。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精准施策,稳定消除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具体任务

(一)排查监测对象应纳尽纳情况。以2023年监测范围指导线7100元为参考,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收入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将2022年以来监测对象未纳、少纳的村作为排查重点区域;将收入低于7100元、“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保障存在短板弱项的农户,新冠病毒感染对生活影响较大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的低保户,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的农户作为重点排查群体。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全部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真正做到应纳尽纳。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是否落实10天内制定帮扶计划、15天内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已确定帮扶责任人,监测户一户一档资料是否准备齐全。重点排查因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大额刚性支出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对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不全面,以及帮扶效果不明显的监测对象,要重新研判,重新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三)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所有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指导线,“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家庭是否有大额刚性支出(包括教育、医疗支出等)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标准且稳定半年以上等。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回退处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识别认定程序重新纳入监测范围。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排查(3月10日前)。各村支部要组织村委成员、驻村干部、村网格员等力量,按节点、分步骤对在村农户、在外务工农户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对在村的农户全面入户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已外出务工、上门排查确实存在困难的农户,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实现排查全覆盖,确保没有盲区、不留死角。村干部在排查过程中,要主动向农户宣传防返贫监测帮扶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二)履行程序(3月25日前)。各村要及时将入户排查工作进度上报乡党委政府,由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乡村振兴工作站安排专人履行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经排查发现需要开展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回退”的,要以村为单位进行核实后,将回退名单上报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并由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定期调度(3月30日前)。各村要每周上报工作调度表(附件1-4,统计周期从方案印发之日起)。乡党委政府召开定期总结会议,全面总结排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支部、村委要切实履职尽责,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等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认真细致开展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强化督导调度。乡党委政府成立防返贫监测“百日攻坚”春季行动督导组,不定期开展进村督查,指导工作。做好过程管控,及时解决入户走访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及时发现基层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由乡办公室负责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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