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为全面做好我乡202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乡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临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大禹乡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禹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6日
大禹乡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全省、全市、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 2024年全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全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 年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新城疫、猪瘟实行强制免疫。全面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动物疫病净化及无疫场区建设、疫病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保护率平均达到70%以上;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全年各项防疫任务全面完成;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时间安排
春防时间:3月15日-5月10日;秋防时间:9月15日一至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3月15日-3月18日,秋季为9月15日-至9月18日。各村要召开村级防疫员、各养殖场(户)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明确养殖场户为防疫主体,做好饲养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并与各养殖户签订目标责任状。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春季3月19日-5月5日,秋季为9月19日-至10月25日。乡畜牧兽医站在春秋两季动物重大疫病集中免疫期间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免疫、消毒、疫情排查、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春秋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自查阶段。春季5月6日-5月10日,秋季10月26日-10月31日。乡畜牧兽医站对照县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
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开展春秋两季免疫抗体集中检测工作,科学评估免疫效果.
四、重点工作
(一)做好基础免疫工作。各村要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强制免疫任务。一是散养户继续执行由政府组织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具备条件的也可组织散养户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要按照“晋农规发[2023]2号”文件要求全部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禁向规模养殖场提供政府采购用疫苗。所有养殖场(包括规模场和散养户)免疫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要全面落实免疫档案及免疫户口簿登记制度,确保免疫信息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乡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各村级防疫员要负责收集、统计、上报免疫信息,每周二下午3点前将散养户免疫进度周报表报送乡畜牧兽医站,五是根据《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动物受扑杀造成的损失及处理费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冷链建设。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管理和运行。为加强为加强生物制品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动物疫苗免疫效价和有效供应,要规范动物疫苗的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二是要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疫苗出入库要将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数量等信息记录全面,并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三是强化动物疫苗的管理。动物疫苗要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对冷库温度要进行实时监控;要进一步提高疫苗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防疫苗散毒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疫苗签领制度,做到谁签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对损坏、过期疫苗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三)规范应急管理。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乡镇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根据机构改革单位及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指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健全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充实应急物资。根据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乡镇要储备价值不得少于1-2万元的应急物资,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四是规范疫情处置。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坚持“早、快、严、小”的四字原则,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果断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四)开展疫情排查,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对养殖、交易、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继续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宣传养殖场户自我防护的意识的重要性。
(五)严格消毒灭源。各村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饲养场、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重点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毒灭源。同时要大力推广使用广谱高效无毒的驱虫药品,通过广泛的驱虫工作,提高畜禽健康水平,减少疫病的发生。
(六)及时上报信息。各村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信息的报送工作。首先加强动物疫情和非洲猪瘟排查数据上报工作,上报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即每周周二下午6点前上报本周疫情信息(联系人:王海艳18335820652),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农规发[2023]2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为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做好充分准备。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养殖场户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政策100%的知晓率,提升养殖场户参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组织“牧运通”操作系统技术培训,确保养殖场户能够熟练掌握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申报规程和有关要求;三要加强现场指导,努力提高辖区内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资格注册率、资金申报率和审核合格率。
(八)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要进一步加强炭疽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老旧炭疽病疫区等高风险区域开展炭痘疫苗的全面免疫接种。同时要对狂犬病、羊痘等常见动物疫病加强防治和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式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病率和畜禽病死率。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
五、关键环节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调运畜禽车辆畜禽运输主体(承运人)、贩运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登记备案的车辆贩运主体(承运人)不得从事畜禽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清洗消毒制度;对畜禽运输主体(承运人)、贩运主体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行为。二是落实指定通道制度,严厉打击调运“三无”畜禽(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无按规定备案),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落地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三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到户、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二)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同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三)严密考核,务求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要对各村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等造成动物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