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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禹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1年09月09日 16:07:00 来源:大禹乡人民政府

  临禹政发〔2021〕73号 

    

  大禹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禹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各企业、乡直单位:  

    

  《大禹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禹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大禹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发展计划,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单位依法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各村消防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建设,保证消防经费投入,把消防经费纳入乡财务预算,对过去建设中消防历史欠账的,要抓紧彻底解决。  

  四、落实"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所需经费,建立工作制度,增强各村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制定全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特别是在大型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的教育培训,增强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不少于4次。 

  六、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针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能发生的对公共安全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火灾,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进行灭火,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七、对重大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整改难度较大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上级人民政府督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 

  ,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八、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及时公开火灾的基本情 况、损失、原因、教训和处理结果;组织媒体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教育和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按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各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责任人、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十、乡政府对各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管理不力,致使辖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乡纪委依照相关规定,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部门及个人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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