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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赶乡2022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临车发[2022]35号
2022年02月09日 18:52:00 来源:临县林家坪镇人民政府

临车发[2022]35号


车赶乡2022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林区。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森林消防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坚持分片管理、分区负责的原则。

1.4森林火灾的界定和分级

根据森林火灾造成的受害森林面积、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防火期内,乡政府办公室密切掌握全乡的火情动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任务

与预案的启动同步,我乡随机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2.1.组织机构

指 挥 长:高  杰     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严秀兰     政府副乡长

副指挥长:高秦生     派出所所长

成  员:高永新     党委副书记

          贺  峰       纪检书记

          刘小花     组宣委员

          王小林     武装部长

          王建梅     政府副乡长

          任国英     政府副乡长

          林丽宏     政府副主任科员

          高鹏飞     林业员

          各片片长、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职责任务

乡指挥部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救火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乡乡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送和处置

3.1森林火灾的预警行动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趋势分析,并根据林火气象条件、森林资源状况及林区可燃物的分布与载量,发布实时、短期及中期森林火情火灾的预测预报,遇高危火险天气,发布重要森林火情警报,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并按实战要求做好扑火救灾特别是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准备。

3.2森林火情监测

森林防火期内,对全乡范围内的森林火情火灾实施监测,并实施24小时监控。

3.3森林火情报告

3.3.1报告制度

按省林草局和林局的有关规定,森林火情火灾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即有关林火信息和森林火灾组织扑救情况、受灾损失等,统一由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负责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审核,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3.3.2报告规定

(1)一般火情火灾。由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森林火情火灾日报、旬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按时上报林局防火指挥办公室。

(2)重要森林火情。发生重要森林火情火灾,需立即报告林局防火指挥办公室。

(3)重、特大森林火情。发生下列重、特大森林火情时,需立即报告林局防火指挥部。重、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较大且有继续蔓延的危险,需县级支援扑救的火。(4)重要森林火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林火气象条件、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森林火灾的安全防护

扑救森林火灾属高对抗、高强度、高风险的高危作业,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直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要在临战前进行安全灭火知识和紧急避险技能的教育培训,严禁无组织的人员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进入火场;避免被山火围困。指挥员要正确把握扑火人员的体能和扑救技能,以及林火行为、火场气象条件、地形等因素,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及早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严厉打击防火犯罪。同时要分清森林火灾事故的领导责任和管护责任,严格执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

5.奖励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我场及林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提供森林火灾信息,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2)参加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公共财物安全,表现突出的;

(3)在执行扑火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4)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有重大贡献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赶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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